中国裁定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后将继续发生倾销和实质损害中国国内产业
Fine and Specialty Chemicals(2013)
摘要
<正>2013年6月14日,中国商务部裁定自2013年6月16日起,按照商务部2007年第48号公告、2012年第50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2007年6月15日,中国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征收10.1%~37.7%的反倾销税;2012年8月16日,期中复审裁定认定期中复审调查期内(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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