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关于汉字数字用法的规定中华医学杂志社Researches in Medical Education(2013)被引用0|浏览0摘要(1)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句,应使用汉字。例如:二倍体、一氧化碳、十一五规划、十二指肠等。(2)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时,应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加标点,如七八个人、五十二三岁、两三家医院等。(4)非公历的历史纪年用汉字。例如: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八月十五中秋节等。(5)部队医院编号有“第”字者,其编号用汉字。例如:解放军第三○二医院。(6)不定数词一律用汉字。例如:任何一个病人,这是一种免疫反应,无一例死亡。更多上传PDF原文链接引用加入学术空间AI 理解论文数据免责声明页面数据均来自互联网公开来源、合作出版商和通过AI技术自动分析结果,我们不对页面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我们:report@aminer.cnChat Paper正在生成论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