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闻传播对公民肖像隐私权保护的适度性欧阳明,范孟娟Today's Massmedia(2016)被引用1|浏览6摘要在新媒体高速发展的今天,关于不文明行为新闻报道的讨论中,对公民隐私权保护的支持具有绝对化倾向,而关于普通公民而不是公共人物的隐私权对公共权利的适度让渡则很少讨论.其中,近期以马赛克为主的技术处理成为深扰新闻媒体平衡公共权利与公民隐私权的集中表征之一.本文运用新闻学和法学的有关原理,结合武汉地铁"泼面女"等新闻事件,对新闻媒体关于严重的不文明行为的新闻报道对当事公民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触及进行了论述,在坚持媒体新闻信息传播公民隐私权保护原则的前提下,又主张公民隐私权保护的适度性.不过,新闻信息传播中普通公民隐私权对公共权利的适当让渡也有禁区,即特殊群体例外原则和有助于有错方不给社会增加负能量原则.更多上传PDF原文链接引用加入学术空间AI 理解论文数据免责声明页面数据均来自互联网公开来源、合作出版商和通过AI技术自动分析结果,我们不对页面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我们:report@aminer.cnChat Paper正在生成论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