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的历史信息整合问题分析及解决对策胡世欣,张书波Land & Resources(2018)被引用1|浏览4摘要早在2013年11月,国务院就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以前国家采用分散登记方式实施不动产登记.由于各政府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方法、技术规程不一致,分散在不同政府部门的不动产登记和管理,发放不动产证书繁多,不仅增加了企业、群众的不便和成本,还很容易导致各种不动产权利的重叠、漏登,如农林用地、农牧用地及林牧用地之间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等,引发矛盾和纠纷.更多上传PDF原文链接引用加入学术空间AI 理解论文数据免责声明页面数据均来自互联网公开来源、合作出版商和通过AI技术自动分析结果,我们不对页面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我们:report@aminer.cnChat Paper正在生成论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