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气”局长“落网”记王兆伟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21)被引用0|浏览2摘要“朱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受贿所得赃款545万元及其孳息予以全部追缴,上缴国库.”2020年9月29日,经大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科原科长朱诚,为自己“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违纪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更多上传PDF引用加入学术空间AI 理解论文数据免责声明页面数据均来自互联网公开来源、合作出版商和通过AI技术自动分析结果,我们不对页面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我们:report@aminer.cnChat Paper正在生成论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