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浙江自贸区全面拓展综合海事服务需求,研制新型锚地海事综合服务船为目标,开发了35 m级多功能海事服务船.结合新型锚地物料供应船舶的调研,在船舶主尺度、舱体布置、动力操纵和船舶性能等方面开展新型锚地海事服务船的要点设计.设计完成船长35.4 m、船宽8.0 m、吃水2.1 m、航速11 kn,适用于舟山港内外锚地、实现"一船多能"、具有较好综合性能的海事服务船型.
针对浙江自贸区全面拓展海事综合服务、发展新型锚地海事综合服务船的目标,研发了35 m级海事综合服务船.采用计算流体力学方法,运用数值模拟技术,对35 m级海事综合服务船的水动力性能进行模拟,并针对性地进行优化.结果表明,线型优化后,船尾流场控制得到了明显改善;35 m级海事综合服务船船体阻力优化率为3.62%,有效功率优化率为3.56%,优化后的35 m级海事综合服务船水动力性能得到提升.
本文针对船舶功能单一、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根据船型需求、供应品类型及人员交通情况的调研结果,以船型尺度、类型、外形及操纵性、浙江自贸区锚地的环境条件、稳性性能、抗风能力、耐波性能、船型"一船多能"方向等方面为研究重点进行船舶选型,初步形成了浙江自贸区港内锚地和港外锚地供应海事服务船型的开发方向.
法规对于船舶舱壁和甲板的耐火分隔,系根据其界面两边处所的性质而规定不同的分隔等级,但不同法规有不同的规定.海洋民船的法规有《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它们基本与1974年SOLAS公约标准保持一致.渔船的法规有《远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下简称远洋渔船法规)和《国内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下简称国内渔船法规),它们应与《1977年国际渔船安全公约的1993年议定书》(以下简称渔船安全公约)基本保持一致.
以《钢制海船入级规范》和《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构造和设备规范》有关蒸气透气回收系统设计验收的相关内容,结合液货舱蒸气控制系统(VCS)的具体要求,就规范中未明确的液货管路系统设计和压降计算过程中需关注的要点展开分析,可为液货系统设计和检验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