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背景下改制企业的劳动关系走向

wf(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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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R 集团公司发展现状
  R集团公司的前身是国有大型一类制造企业,2004年完成企业改制,是行业内企业改制资产规模最大、分流人员最多的企业,实现了国有资产全部退出,分流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做到了劳动关系平稳过渡,生产经营持续运行,被评为行业改制分流先进单位。公司改制后更名为R 集团公司,全员持股,取消了全民工、非全民工身份差异,实现同工同酬。2006年,通过中外合资,走向国际,国企职工身份转变为中外合资企业股东,极大激发了员工工作热情,焕发了企业活力。同时,在《劳动合同法》规范下,开发了多种灵活用工形式:员工、劳务派遣工和外部劳务等。当前外部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融资困难等)迫切要求二次改制,谋求企业上市,这就涉及股权集中问题,必将使原本和谐的劳动关系受到挑战。此外,《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工使用做出了更明确规范,对灵活用工进行了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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