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李经人介绍入职某建筑公司一个星期,不幸遭遇工伤,但公司还没来得及跟小李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其购买工伤保险.请问公司在小李受伤之后再给其购买工伤保险,小李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案情] 张某于2021年4月1日入职A公司,双方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该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再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张某一直继续在A公司工作.2022年11月30日,A公司告知张某因其劳动合同早已到期,向张某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2023年4月5日,张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A公司向其支付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张某在一家食品公司上班,公司拖欠张某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工资,一直讨要未果.2023年5月10日,张某以此为由提出辞职.请问张某可以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劳动者则有权主张经济补偿.《劳
在近期举办的全国劳务协作大会暨劳务品牌发展大会上,劳务品牌特色纷呈,劳务协作成果丰硕.活动现场处处体现着劳务协作助推劳务品牌发展壮大、劳务品牌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主题. 协作促就业,匠心树品牌.截至目前,省市县各层级已签署劳务协议1000余份,外出务工农民工规模连年保持在1.7亿人;培育各行业领域劳务品牌近2000个.
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已经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应对新业态从业人员面临的严峻职业伤害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多个文件中提出构建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具体设计方案仍在推进中.瑞典、芬兰、葡萄牙等国家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现行工伤保险制度之中,而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都为新业态从业人员建立了新的工伤保险制度.在缴费对象、缴费水平、覆盖范围、认定范围、待遇标准5方面,各国展现出截然不同的制度设计方案,各国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创新可供我国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