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作建房的困境与出路——以与非法集资的界分为主线蔡曦蕾Financial Law Forum(2010)被引用1|浏览1摘要<正>个人合作建房,又称个人集资建房、住房合作社、个人建房合作社等,虽然在各地的运营模式不尽一致,但其在整体上可以作出如下定义,即房屋的购买者不依靠开发商,自己组织起来集资建房,自行或委托完成购买地皮、成立管理机构、聘请设计院、建筑公司、监理公司、财务审计单位等工作,以此降低房屋建设成本,从而解决自身住房问题的一种互助性、非盈利性的房地产开发模式。更多上传PDF引用加入学术空间AI 理解论文数据免责声明页面数据均来自互联网公开来源、合作出版商和通过AI技术自动分析结果,我们不对页面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我们:report@aminer.cnChat Paper正在生成论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