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源性医疗事故争议原因分析及对策
Chinese Journal of Hospital Pharmacy(2010)
摘要
目的:分析探讨药源性医疗事故争议的性质、特点、原因,提出积极有效地预防措施和建议。方法:以贵州省医学会纂写的《医疗事故鉴定案例百例汇编》作为资料来源,重点回顾性统计、分析2002年9月—2004年3月,贵州省和有关地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已鉴定的100例医疗事故争议中,19例由药物引起的医疗事故争议。结果: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为66例,不构成事故的为34例,其中构成药源性医疗事故的为13例,药源性医疗事故占医疗事故总数的19.69%。其中一级9例,占事故总数的13.63%;二级0例;三级1例,占事故总数的1.52%;四级3例,占事故总数的4.54%。结论:药物不良反应、遴选药品、药物剂量、给药途径、误用药物、药物配伍禁忌等因素均会造成药源性医疗事故的发生,临床医务人员应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掌握药物知识,合理使用药物,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健全、完善医院各种规章制度,以减少或避免药源性医疗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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