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准则体系下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任晨煜Finance & Accounting(2007)被引用0|浏览7摘要<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2条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即"四表一注"。因此,原先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全文中以资产负债表附表形式出现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便成为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列披露的第四张财务报表。更多上传PDF引用加入学术空间AI 理解论文数据免责声明页面数据均来自互联网公开来源、合作出版商和通过AI技术自动分析结果,我们不对页面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我们:report@aminer.cnChat Paper正在生成论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