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对论文中化学元素与核素符号书写的要求 题录本刊编辑部Chinese Journal of Nuclear Medicine and Molecular Imaging(2009)被引用0|浏览0摘要>根据国家标准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本刊对论文中化学元素与核素符号的书写规定如下。(1)化学元素符号使用罗马(正)体,首字母大写,在符号后不加圆点。(2)核素的核子数(质量数)标注在元素符号的左上角。例如: 14 N, 60 Co,不写成 14 氮或N 14 , 60 钴或Co 60 。更多上传PDF原文链接引用加入学术空间AI 理解论文数据免责声明页面数据均来自互联网公开来源、合作出版商和通过AI技术自动分析结果,我们不对页面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我们:report@aminer.cnChat Paper正在生成论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