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国子监立簿稽查制度探析杨万贺黑龙江史志(2013)被引用0|浏览2摘要<正>同唐宋时代相比,明代的国子监在办学形式上趋于简单化。一方面,从宋以来逐渐模糊的国子学与太学之间的界限,在明代被完全取消,过去国子学、太学、四门学的教育职责由作为具体教育机构的国子监独立承担;另一方面,算学、律学、书学等被排除在国子监之外。因此,在明代",国子监"与‘"太学"在指称的对象上完全一致,从而使国子监由唐宋时代的中央学校管理机构转化为比较单一的教育机构。更多上传PDF原文链接引用加入学术空间AI 理解论文数据免责声明页面数据均来自互联网公开来源、合作出版商和通过AI技术自动分析结果,我们不对页面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我们:report@aminer.cnChat Paper正在生成论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