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分税制建设的路径选择——以福建省为例陈庆海, 衰源,傅志明,王爱清Taxation Research(2016)被引用0|浏览2摘要西方财政分权理论是分税制的理论基础.但是,我国在政治、经济和人口等方面都存在与西方国家不同的特征.因此,我国地方分税制改革应该在借鉴财政分权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自身特征进行.本文以福建省为例,分析认为目前地方财政体制存在各市(县)财源、财政收支差异大,地方财政缺乏主体税种和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建议动态确定省——市(县)政府职责和财政支出原则,明确划分省——市(县)政府职责和财政支出范围,将增值税地方分成作为省级税收收入主要来源,培育房地产税作为市(县)主体税种,明确划分省——市(县)税收收入,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比重,降低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更多上传PDF原文链接引用加入学术空间AI 理解论文数据免责声明页面数据均来自互联网公开来源、合作出版商和通过AI技术自动分析结果,我们不对页面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我们:report@aminer.cnChat Paper正在生成论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