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处分权合同之效力 万水,叶知年宁德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被引用0|浏览4摘要《合同法》五十一条出台至今引起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广泛争议,2012年《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对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问题再度进行规范,仍然没能满足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需求.无权处分常常与善意取得制度紧密联系,但总归这类合同在订立之时都没能取得合同标的物的处分权.本文持"无权处分合同完全有效说",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在不违反其他效力性禁止规定与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是否享有合同标的物所有权或处分权,在所不问,同时结合分析善意取得与无权处分,厘清债权、物权之间的关系.更多上传PDF原文链接引用加入学术空间AI 理解论文数据免责声明页面数据均来自互联网公开来源、合作出版商和通过AI技术自动分析结果,我们不对页面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我们:report@aminer.cnChat Paper正在生成论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