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为调节关系——行动理论视角下的《志愿服务条例》
China Social Work(2017)
摘要
政府以立法形式干预志愿服务发展始于“二战”以后,其规制的对象主要是正式志愿服务(formal volunteering),亦称有组织的志愿服务(organized volunteering).本次国务院颁布的《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志愿服务领域第一部全国性的法规,将对我国志愿服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文试从行动理论的视角进行解读.为方便起见,下文以志愿服务代称正式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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