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对象F.拉姆齐,刘新文World Philosophy(2021)被引用0|浏览4摘要通常认为,特殊对象和普遍对象之间有一个区分,前者是个体对象,后者是一般概念或抽象"对象",此外,这种本体论上的区分可以在语言中用主谓词的区分来表示,主词是专名,表示对象,谓词是形容词和动词,表示属性和关系.拉姆齐提出以下四个论证来挑战这两个区分:(1)语言中的对称性;(2)复合的普遍对象;(3)感觉上的区分;(4)逻辑上的对称性.他的结论是,没有理由假定在特殊对象和普遍对象之间有这样的区分,除了知道"普遍对象理论一片混乱"之外"我们一无所知".更多上传PDF引用加入学术空间AI 理解论文数据免责声明页面数据均来自互联网公开来源、合作出版商和通过AI技术自动分析结果,我们不对页面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我们:report@aminer.cnChat Paper正在生成论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