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无效合同中折价补偿的标准 沈嘉贤Guangxi Quality Supervision Guide Periodical(2021)被引用0|浏览0摘要关于无效合同中折价补偿的标准,民事立法比较模糊,法律适用颇有争议,裁判尺度莫衷一是.折价补偿的计算标准有客观说、主观说与客观兼主观说.客观说中折价补偿的标准是市场价格,主观说中的标准是合同价格,客观兼主观说包含这两种价格.折价补偿是一种不当得利请求权.本文将折价补偿分为不能返还和没有必要返还两种类型.不能返还采客观说,没有必要返还采主观兼容观说.更多上传PDF原文链接引用加入学术空间AI 理解论文数据免责声明页面数据均来自互联网公开来源、合作出版商和通过AI技术自动分析结果,我们不对页面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我们:report@aminer.cnChat Paper正在生成论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