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党委巡察监督制度及其完善裴国富,江国华wf(2022)被引用0|浏览1摘要市县党委巡察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度机构上,市县党委巡察监督制度的主体结构可以分解为领导机构、实施机构和辅助机构;客体结构由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和监督手段所构成.市县党委巡察监督制度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且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规范供给不足、组织建设涵盖性与适用性不强、监督对象不够精准、程序欠完备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该制度的运行成效.为此,有必要完善巡察监督制度的规范体系,加强巡察监督制度的组织建设,提升巡察监督对象的精准度,完善县市党委巡察监督的程序制度.更多上传PDF原文链接引用加入学术空间AI 理解论文溯源树样例生成溯源树,研究论文发展脉络数据免责声明页面数据均来自互联网公开来源、合作出版商和通过AI技术自动分析结果,我们不对页面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我们:report@aminer.cnChat Paper正在生成论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