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捉钱制度研究王文利The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2023)被引用0|浏览1摘要唐代捉钱制度中将政府任命的举放高利贷者称为捉钱令史,不同时期捉钱人的身份不同.唐肃宗乾元元年之后,捉钱人的特权进一步增加,甚至民间立虚契,不取本钱,捉钱者的身份也开始世袭.唐初设置捉钱令史是为了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因此捉钱制度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以及政府监管不力,出现了私利入官本、损公肥私、捉钱户免差遣夫役、犯罪逃避官府追责等现象,捉钱制度不但盘剥百姓而且破坏生产力,给唐政府造成了经济损失并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财政危机.更多上传PDF原文链接引用加入学术空间AI 理解论文数据免责声明页面数据均来自互联网公开来源、合作出版商和通过AI技术自动分析结果,我们不对页面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我们:report@aminer.cnChat Paper正在生成论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