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所在,森林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效益,也具有重要的生态效益,因此在实践过程中需要从实际情况入手,做好资源的保护工作.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保护森林体系的关键所在,在实践过程中可以根据发展现状的要求,对制度形式进行重建,满足补偿机制的整体要求,进而达到理想的管理目标.本文以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发展历史和现状为基础,结合森林资源开采现状,对补偿制度的重建进行分析.
<正>乡镇林业站是林业系统中最基层的单位,是林业局的派出机构,同时又要在地方政府的统筹下代表林业局行使林业服务和管理职能。作为一个被双重领导的职能部门,如何履行好职能,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人力资源、专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