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的"知"论历来被视作境界论,而非认识论.如果我们以认识论的视角去解读庄子的"知"论,会发现庄子所谓的"真知"并非是对"道"的体认,而是对"认识活动之本质"的认识.庄子认为"真"的本义是"倒下的人",引申为"主体性的消解".所以"真知"的内容为:"认识"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前主体性的活动,而非通常所理解的主客二分下的活动("俗知").这一方面揭示了认识活动的本真面目,另一方面也消解了"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避免了陷入由"俗知"所带来的"认识论困境".
从冯友兰的"人生境界论"到蒙培元的"心灵境界论",再到黄玉顺的"生活境界论","情理学派"的境界学说不断完善.冯友兰把人作为认识主体,结果导致其境界论有着不可克服的矛盾.蒙培元指出人不仅是认识主体(相对主体),更是集认识、情感、意志等于一体的、不可分析的绝对主体,修正了冯友兰的境界论.黄玉顺则立足于"主体何以可能"的问题,指出人的最高境界不是具有绝对主体性的"天地境界",而是回归前主体的"本源境界",实现了对前两者的超越.同时,"情感"的层级问题作为一条内在理路贯穿其中.
冯友兰先生认为庄子混淆了自然境界与天地境界,但事实并非如此.自然境界与天地境界的本质差异在于"我"之不同:前者是"无我"的境界,后者是"有大我"的境界.而庄子明确区分了这两种不同的境界:"无我"的境界庄子称之为"真"境,处于"真"境中的人是"真人";"有大我"的境界庄子称之为"独"境,处于"独"境中的人为"畸人".冯友兰先生之所以误判庄子,是因为两者对于最高境界的判断标准不同.庄子以"无待"来定义最高境界,所以其最高境界包含了"主客对待尚未生成"的自然境界和"超越主客对待"的天地境界.从工夫论的角度来讲,"真"境是庄子所向往的最高境界,而"独"则是庄子通过"忘"的修养工夫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庄子欲"反真"而终"见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