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公开是指制定主体为了推动党内法规实施,将业已在党内发布的制度经各种形式向社会传播的活动.党内法规的法属性、制度属性与政治属性要求其必须公开,这构成了党内法规公开的逻辑起点.基于对党的十八大以来209部党内法规公开情况的考察分析,笔者认为党内法规公开具有完整性、时效性、可及性和权威性的实践特征.完善党内法规公开工作,需要把握党内法规公开的四种实践特征,主动利用多种形式分梯次公开;明确从施行到公开的时限性要求;充实完善电子数据库,提高公开效率;强化密级意识,清理非权威信息.
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是特定党组织经程序制定的,用于对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进行监督、奖惩、保障的行为规范.从运作方向上看,监督保障法规经历了自上而下的机制建立时期、自下而上的制度探索时期和多方平衡的体系确立时期.在内部关系方面,法规经历了从孤立建设到整体推进的发展过程,协同性不断加强.监督保障法规演进的理论逻辑是围绕党的政治路线充实制度内容,历史逻辑是以党内监督为起点延展制度体系,实践逻辑是探索组织与个体的平衡关系.
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在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接触的理论书籍不仅限于马克思与恩格斯的著作,还包括大量阐释性文本.来自俄国的文本侧重实践,来自日本、欧洲的文本侧重学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认知存在跨语际实践的现象,其表现是高度强调暴力革命在阶级斗争中的地位.理论接受者的认识经历,来自俄国的现实经验,阐释性文本的折射作用,是产生跨语际实践现象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