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百年洋房继承公证中的历史产权、法律关系的认定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黄某某(于1970年死亡)1915年购买了鼓浪屿一洋房,在旧社会的环境下,被继承人黄某某共三个配偶,分别为曾一(1974年死亡)、戴二(于新中国成立前死亡,具体日期不详)、曾三(于1953年死亡),并分别育有子嗣,新中国成立后,上述房产于1955年进行了产权登记,现被继承人黄某某三个配偶的后代(儿子、孙子)拟继承上述房产,特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
破产是解决企业产业深层次矛盾,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产业质效的重要法治途径.A近年来,在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越来越多的落后市场主体借助司法程序逐渐退出市场.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全国法院切实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服务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局中来谋划和开展,通过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化解产能过剩、清理僵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