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原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作为一种新型的环境法律责任形式,正在广泛适用于司法实践之中.从现行法规定和实证分析来看,呈现出不少问题,例如责任主体、适用条件、承担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争议,有必要进一步梳理相关的规范体系.为此,需要实证考察草原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类型和适用困境,结合现行法规相对散乱、司法实践较为模糊的现状,从立法和司法两个维度构建规范化的草原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制度.
旺都特那木济勒及其子贡桑诺尔布是清代末年的王公贵族和朝廷官员.在文才上,父子二人均才华横溢,诗词造诣颇深,用汉文创作了大量诗歌,是文名卓著的蒙古族诗人.旺都特那木济勒的《如许斋集》共创作有一千二百二十四首诗词,贡桑诺尔布在诗文上颇有成就,著有《夔庵吟草》.父子二人诗歌均不同程度受到唐宋诗词的影响,旺都特那木济勒在诗作中多使用唐宋诗成句,步韵、和韵及仿效唐宋诗,娴熟运用汉语诗歌技巧.受乃父影响,贡桑诺尔布也多有对唐宋诗的仿效的诗作,其词有稼轩词风.
作为国内外较有影响力的动物小说作家,格日勒其木格·黑鹤在其小说中为读者构建了一个独特的"荒野"世界.在这个荒野世界的背后,作家表达了他对自然法则的尊重、对游牧文化的追寻及对生态文明的深度忧思.通过他的荒野世界,读者不仅充分领略了黑鹤动物小说的独特审美风格,更唤醒了自身的生态保护意识.
《魏书》"秽史"说的传统问题之一是魏收因受贿而为尔朱荣作佳传.结合《魏书》内对北魏覆灭的总结和对尔朱荣的评价,《洛阳伽蓝记》等当时的各类史料对尔朱荣、尔朱兆的区别对待,以及高氏自身塑造合法性的需求,可知《魏书》力图塑造的是关于北魏末年的两条叙述线索:"胡太后—尔朱荣"和"尔朱兆—高欢".《魏书》让胡太后背负北魏灭亡的罪责,以此肯定尔朱荣匡扶魏室的功绩;同时对尔朱荣和尔朱兆进行区分,突出了原出于尔朱荣军中的高欢灭尔朱兆、振兴魏室的功臣形象,塑造了高氏和北齐的合法性.这一现象符合北齐国史撰作的"起元"要求,《魏书》因此呈现了尔朱荣"佳传"的面貌,不能以"秽史"一言以蔽之.
通辽地区辽代墓葬遗存丰富,其中墓葬仿木构装饰的演变存在一定的规律.在搜集、归纳通辽地区辽代墓葬仿木构装饰资料的基础上,通过斗栱、门额、屋脊三个重点部位的形制变化分析它们的时代特征.将通辽地区辽代墓葬仿木构装饰与辽代砖塔造型进行对比,多角形辽代墓葬仿木构装饰的发展受地面辽塔的影响;将通辽地区辽墓仿木构装饰与辽上京道地区和辽东京道地区辽墓仿木构装饰进行对比,通辽地区辽墓仿木构装饰的来源包括由辽上京道地区传入和由辽东京道地区传入.从文化因素视角分析,辽墓仿木构装饰既是契丹努力吸收汉文化的结果,也是北方民族积极构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生动历史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