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学社会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精髓,意在理论上研究人类社会形态的一般规律。而作为具体实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在实践上建设有特殊规律的社会主义国家。两者在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和价值旨归的演变过程中鲜明地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主义。追根溯源两者的关系是源与流、根与叶、标与杆的关系:科学社会主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辟提供了根本原理、实践动力和价值归属,反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阐释科学社会主义的现实形态、制度模式和价值动能。在新时代树立起理论标杆和理论自信,可以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社会文明提供强大理论支撑,为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篇章与人类文明新形态贡献中国智慧。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经验历史性总结的集大成者。选取法治学理论作为全会法治精神及其内涵的研究范式,能够充分阐明全会总结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经验的重大意义与逻辑进路。从法治价值论角度看,全会在彰显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性的基础上,既在内在价值维度为未来法治中国建设的稳步推进起到重要的借鉴和指引作用,又在外在价值维度充分保障社会各领域的高质量发展。从法治逻辑论角度看,全会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经验的阐释,既肯定了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也认清了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以资本批判逻辑为主线,在对居住非正义现象的深入批判中形成了完整的居住正义思想。与资本主义标榜的虚假正义不同,马克思恩格斯居住正义思想遵循“批判—建构—实践”的三维建构意指,既揭露了资本主义存在的居住非正义现象,又阐释了居住正义的科学意涵,更指明了居住正义的实践理路。当前,这一思想仍然是批判资本主义的重要微观视角与解剖当代资本主义居住问题的利器,同时也为新时代满足人民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南。
“两个确立”是基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所作出的科学论断。全面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需要在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中国传统政治理论“根与本”的有机融合中把握其理论逻辑;在中共团结奋进与苏共分化解体“正与反”的经验教训中把握其历史逻辑;在党和国家事业“内与外”发展的现实需要中把握其实践逻辑。
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是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持续推进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必须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筑牢不能腐的堤坝、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为目标,构建“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公职人员”三位一体的立体化反腐结构,强化党员干部自我革命、人民群众权力监督、公职人员尽职履责,建好建强政治格局、实践格局、责任格局。在此基础上,将党的领导原则、人民立场原则、标本兼治原则、国际合作原则贯穿到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聚合起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