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中國的"樂"和"音樂"——寫在《中國歷代樂論》出版之際王小盾国学研究(2018)被引用0|浏览1摘要在中國古代,音樂事物的基本關係可以概括爲"樂""音""聲"三分,即分爲祭祀音樂、宫廷燕樂、民間音樂三個層級."音樂"起源於以耳聽風,亦即用音樂方式來偵知季節的變换.它經歷了由"風"生"律"、由"律"生"音"、由"音"生"樂"的過程.所以在傳統觀念中,律被視爲"樂"的本質,律、曆、度、量被當作共生的事物,音高的地位遠遠高於節奏和旋律.衹有細讀"樂論"文獻,纔能瞭解中國古代音樂思想的這些秘密.更多上传PDF引用加入学术空间AI 理解论文数据免责声明页面数据均来自互联网公开来源、合作出版商和通过AI技术自动分析结果,我们不对页面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我们:report@aminer.cnChat Paper正在生成论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