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2012年度全省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揭晓。省人大常委会申报的《关于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调研报告》、《关于湖北省湖泊保护立法重点问题的调研报告》分别获得全省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极为重视立法调研在服务统一审议和立法决策中的作用,对于重要立法项目,深入开展调研。如围绕《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草案)》,省人大法制委
<正>初夏的江城武汉,艳阳高照,晴空万里。6月17日上午,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在武昌梅岭礼堂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就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作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赵斌、周洪宇、王玲、王建鸣,省军区副政委刘建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余堂等出席会议。王建鸣在会上传达了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精神,对落实五年立法工作规划和201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出了要求。
<正>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今年省人大会议上热议的话题。1月26日、27日,出席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人大代表认真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对省"两院"工作既有真诚的赞许,也有热切的期盼,反映了全省人民的心声和愿望。
<正>今后对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案,一般实行"两审三通过";对部分修改的法规案和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法规案,经法制委员会审议并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可以经两次或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对情况复杂、需要充分审议的法规案,可以进行三审。
<正>省人大换届后,及时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谋划立法工作,是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划(2013年一2017年)》,随后省委转发了该规划。规划明确了我省今后五年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科学立法的总要求,绘制出今后五年我省地方立法的美好蓝图。科学路径保障科学编制探索科学路径、保障科学编制,是做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划编制面临的首要任务。为提高地方立法的计划性、系统性,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2012年初,常委会法规工作室起草了立法规
<正>《湖北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共分总则、一元多层次战略、富民强省、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创新、保障措施、考核监督、附则等8章61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规定。支点建设定位支点建设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方方面面,如何构建?常委会会议审议和基层调研时,大家
<正>岁在辛卯,我省立法工作盛装舞步。全年共制定出台12件地方性法规,批准武汉市地方性法规6件,批准"一州两县"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3件,一些重要法规相继部署、出台,给力法治
<正>2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率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规工作室负责人,到荆州市就战略支点立法开展调研。刘友凡对荆州市近年实施"壮腰工程"、推进荆州振兴予以充分肯定,希望荆州科学规划,发挥历史文
<正>2012年7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稳定、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重要法规,对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稳定承包经营权土地问题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核心,是农村稳定的基础;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2004年、2005年我省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在省委、省
<正>近日,省人大法制工作机构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提交了城市市容环卫条例、职业教育法实施办法两件法规12个制度性条款的立法后评估报告,这标志着为期半年的立法后评估工作顺利结束。
<正>7月2日至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率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及省农业厅负责人到孝感市,就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立法开展调研。调研组与孝感市及孝南区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农业企业、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机构代表,人大代表等进行座谈,并考察孝南区经济开发区、春晖集团水稻示
<正>从"城市规划"到"城乡规划",一字之改,体现了对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视,顺应了城乡一体化的民意、潮流。2011年10月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几个亮点引人注目。
<正>农业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稳定和落实党的农村基本政策,依法保障农业投入和农民权益,才能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30年来,地方人大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
<正>《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于1997年8月通过,2010年7月30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对该条例进行修订,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立法。为了做好该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笔者采访了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法规工作室主任张绍明,请他对该条例进行了解读。
<正>2010年7月30日上午9点40分,湖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全体会议正在对《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电子表决,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泉宣布:"表决结果:赞成41票、反对3票、弃权8票,通过!"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开门立法,实行立法机关、专家、实际工作者"三结合",是30年来地方立法的一条重要经验。
<正>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湖北省十一届人大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7件,批准武汉市地方性法规和"一州两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7件。在立法工作中,
<正>2009年3月26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务院批准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改区以来,湖北省第一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