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管理的核心在于生产"可见性",即采集辖区人口的关键信息、使之"出现"在国家视野之中.基于一个公安派出所的人口管理实践,本文呈现了公安机关为应对人口的流动化和生活的复杂化,如何通过"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将房屋、人口、居住等因素关联起来,进而重新生产人口的"可见性".本文认为,"一标三实"制度同时生产了关于个体居住和生活的两种"可见性",展现出当下的国家与个人关系正在发生一种深刻的变化.
目前,我国的一些地方区域管理制度的创新是国家创新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应当在区域管理创新工作中把握的正确定位,以拓展延伸法律监督职能为方向,以管理机制创新为推力.文章以检察理论实务为视角,从履行检察职能出发,树立民生为先的导向,适度拓宽法律监督职能为途径,探索创新区域管理机制的新内容.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立法上是第一次。这一规定只是原则指出,一些支持性的细节没有提到,所以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文章从消费者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举证责任,诉讼费用、程序和控制机制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一些设想。
2013年1月1日,新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生效。针对新规定的小额诉讼制度,全国各地制定了有关小额诉讼一些细化具体的规则。本文对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比较研究,系统地分析了小额诉讼程序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对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最新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解决小额民事纠纷等进行探讨。
我国的乡规民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乡规民约的起源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与法律制度既有互动和整合,又存在着一致性.在我国法治化建设中,对于如何发挥我国乡规民约的调处纠纷作用对于法治化都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就法治化视野下乡规民约进行法社会学意义上简要分析梳理.
尽管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刑法理论上对盗赃物"明知"的范围和程度有不同理解,但都认为既包括事实明知又包括推定明知。我国《刑法》中第三百一十二条犯罪主观要件的"明知"应界定,以包含明知的必然性和可能性来体现明知内容和程度的要求,而对明知的时间,应针对不同的行为区别对待,不能整齐划一。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其动产占有人将该物转让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律即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或他物权。该制度溯源于日耳曼法中的"以手护手"(Hand Muss Hand Wahren)原则。善意取得制度在民法与刑法领域都存在,在刑事法的意义在于对"盗赃物"的态度,是直接令其返还原主,还是对善意取得者持保护态度。诸如此类争议,在学界和实务中意见纷纭。
在全球化的形势下,洗钱犯罪是作为国际化的犯罪,由于洗钱及其上游犯罪活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国际社会逐渐通过国内立法和国际公约对洗钱活动给予严厉的刑事打击。由于各国刑法理论传统不同,打击洗钱犯罪的形势各异,各国以及国际条约对于洗钱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存在很大差异。本文主要根据我国洗钱罪的立法规定,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例,对洗钱罪的犯罪客观构成要件问题进行思考和讨论,以洗钱罪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完善为宗旨,以刑法学、犯罪学为视角,并提出立法制度完善方面的构想。
本文简要的介绍了刑事政策的概念和内容,对其作用和价值目标也做了具体的阐述,并对法治视野中的刑事政策做了详细的分析和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