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委会成立7年来,先后调解案件5250件,调解成功1837件,调解成功率达35%,有效降低了法院审理物业服务纠纷的压力.
长期以来,关于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可否仅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或者业主是否可以放弃对共有部分的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纠结不清. 在现实中,物业服务企业与一楼业主不乘电梯,是否应交纳电梯费;空置房未居住拒交物业费等事件,引发的物业纠纷较多.为此,笔者结合核心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简称《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谈一下一楼电梯及空置房交纳物业费问题.
<正>营口开发区物业管理行业现有企业62家,职工约1500人。近年来,由于物业服务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忽视了职工利益,加上管理不完善,使职工的工资分配、福利待遇、节假日休息等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导致劳资关系矛盾突出,职工经常跳槽,企业之间无序竞争,严重影响了企业健康发展。为此,我们在市、区总工会指导下,在建立物业行业工会联合会的同时,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
<正>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的,且在居委会备了案的合法群众团体。在维权工作中,要依照法律、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进行维权。业主的维权问题,是关系物业服务企业与广大业主建立和谐关系,维护社区稳定的关键,是业主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之一。笔者认为,如何维权,怎样维权,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努力做好三个维权有理有据依法维权业主大会指导规则第四条指出: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