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刑事裁判文书说理存在适用比例较低、援引说理不充分、说理方式简单泛化、说理主体互动欠佳等问题,原因主要是对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属性融入刑事裁判存疑导致不敢用、刑事裁判价值判断偏差导致不愿用、说理规范参照不足导致不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基本定位应为辅助与价值指引,同时要明晰案件类型便于精准识别,优化核心价值观位阶与清单式应用,完善法律修辞、典型案例库等配套措施,促进核心价值观在刑事裁判中的定罪辅助说理、量刑补充说理和评价引导说理,以达到法理、情理与核心价值观的有机融合.
司法实践中,被告"逃避送达"成为制约电子送达的核心症结,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送达人同意"也严重制约了电子送达效果的发挥.尽管目前各地法院对各种电子送达方式都进行了探索,均无法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兼具即时通讯功能和移动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因为具有普遍性、准确性、可证性和安全性,对有效解决送达难具有极大价值.依托大数据技术,建立电子送达查控系统,对受送达人的信息进行大数据检索,从而准确查找出受送达人的微信、支付宝等,进而突破"受送达人同意"这一要件,实现直接电子送达的目的.同时应建立直接送达的运用规则,形成"直接完成有效送达""视为完成有效送达"和"需受送达人同意"三个层次的送达体系,确保受送达人的知悉权和隐私权,并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减少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的风险,确保直接电子送达发挥出最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