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关系主义的理论命题置于国企单位制度形成及变迁的进程中加以分析观察,我们会发现,虽然在"一五"期间建立起来的国企单位组织集中体现出工业主义和现代性禀赋,但其内部关系却存在着较为突出的以传统家族文化为核心的"单位关系主义"面相.由此,我们应该深度追问,传统的家族结构是如何嵌入单位组织之中的,二者之间何以具有亲和性,主要有哪些存在形态?就国企单位关系主义发生的过程而言,"复数单位人"的出现,是单位家族化最为初始的展开;通过"拟家族化"的逻辑,单位家族化得到迅速拓展;而通过"国营+大集体"的组织模式,单位关系主义则呈现出典型的制度化形态.随着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进程,在单位制度发生剧烈变迁的背景下,国企单位关系主义也发生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变化,随着单位人对单位依赖的减弱,以及社会选择机会的增多,单位关系主义在某些领域有所淡化.但必须承认,在转型期双轨制及复杂市场化等因素的影响下,单位关系主义依然表现出极强的制度惰性,如何最大限度地规避由单位关系主义而衍生出的国企廉政风险,仍然是我们必须直面的真实问题.
社会企业作为社会治理的新兴载体,近年来在国内迅猛发展,在其发展脉络中,形成了市场助益、政府引导、社会新创三种典型类型,但实际上还存在着由非营利组织而衍生的社会企业类型,长春心语协会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基于长期的跟踪和调研,长春心语协会在其转型与朝向社会企业发展历程中,呈现出以非营利组织为主体、社会企业为分支,两者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态势.但是这种衍生型的社会企业往往是以非营利组织的基础和经验为其发展资源和路径的,这种社会企业对非营利组织主体有较大依赖性.对于组织衍生型社会企业发展的实践逻辑还有必要进行认真的理论思考和现实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