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瓶装液化石油气("瓶装燃气",俗称"煤气罐")在城郊结合部、农村、街边店等地广泛使用,数量巨大.然而,相应的安全监管仍有不足,瓶装燃气安全事故多发、群死群伤,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笔者认为,瓶装燃气经营主体、用户、监管部门各自存在不足,导致瓶装燃气安全监管风险大,并提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市场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实施数字赋能,实现跨主体、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加强用户安全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共护用气安全;避免简单地推行"瓶装燃气改管道天然气",防范政策"一刀切"风险等对策建议.
保健食品的原辅料来源广泛,产品形态多样,适用标准复杂,因长期未能融入大食品标准体系,给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和日常监管带来一系列问题.本文从保健食品技术审评角度,对保健食品标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探讨,并尝试提出构建适用性强的保健食品标准体系的解决路径,推动保健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引导企业进行竞争合规管理建设,是企业防范风险、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更是企业自我约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的重要法宝,有利于企业有效应对国际国内多变市场环境和复杂监管政策,实现高质量发展.本文剖析我国竞争合规激励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出加强制度建设、鼓励试点示范、推动政企协同、优化合规标准等策略路径,以增强竞争合规激励机制的制度韧劲,筑牢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合规根基.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对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功能主义的视角审视,该办法有力支撑企业名称登记规则的统一规范功能,推动企业名称登记规范更加成熟定型;调适优化商事登记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构建商事登记服务规则的高阶体系;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保障功能,高度重视企业名称登记的行政管理目的及强化监管的必要性;积极完善与民法典衔接的功能,以保障不同规范语境下法秩序的和谐统一.
在数字经济时代,平台协议作为沟通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纽带,配置着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数字科技的深度应用和平台的"数字利维坦"属性使平台协议兼具"协议"与"规则"双重面向,也为平台消费者保护带来新挑战,如信息不对称、经济力量悬殊、数字化格式合同不公平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的优化平台协议规则专项行动聚焦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内容,体现了我国平台协议治理模式的逻辑转变,即由"理性经济人"传统私法模式、"父爱主义"强监管模式转向公私协同的经济法治理模式.构建起一体化的行政规制体系、平台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以及便捷畅通消费者权益救济路径是未来优化平台协议治理的重要方式.
检验检测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支撑.在数字化时代的大背景下,检验检测与大数据、互联网、现代化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成为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实现数字化转型既是服务于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和产业质量提升的现实需要,也是检验检测行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文章通过阐述检验检测企业数字化转型现状,深入剖析检验检测企业数字化转型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检验检测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对策建议,旨在进一步促进检验检测产业数字化转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前馈控制被广泛应用于超级平台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商业模式之中,在带来显著绩效提升的同时,也造成平台企业相对于外包员工、入驻商家以及消费者等利益相关群体的控制优势,形成对既有监管技术和监管能力的挑战.传统政府监管模式是基于反馈控制而设计,基于反馈控制的政府监管与平台企业前馈控制运营模式之间存在"代差",导致了监管部门在平台企业监管方面的被动."前馈监管"则要求监管部门同样基于前馈控制设计监管制度,通过构建大数据分析模型对平台企业行为后果进行预测预警,提前布局监管措施."前馈监管"可以被视为回应性监管的一种特殊形态,是基于预测预判基础上对回应环节的前置.构建前馈监管与回应性监管协调衔接的监管体系,是推进平台企业监管常态化的可行路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是市场准入的重要制度之一.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公布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对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名称登记、使用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对其中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原则、企业权利义务关系、企业名称争议行政裁决制度等进行阐释,以期加深对相关规则的理解,促进相关工作的进一步优化.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得到蓬勃发展.同时,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涌现,导致市场监管发生颠覆性变革.面对庞大的经营主体总量和纷繁复杂的市场秩序,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与任务繁重的矛盾愈发凸显,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资源、监管能力、监管智慧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阐述了推进智慧监管的现实意义,并以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实践为例,进一步探索通过"监管+AI"实现智慧监管的新路径,助力实现市场监管现代化.
互联网企业数据抓取行为同时关涉数据抓取方和数据持有方的双边利益,且双方的攻防行为均有被评价为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风险.其中,积极抓取数据的一方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而消极开放数据的一方可能被界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虽然数据积极抓取与消极开放的竞争法规制主要面临立法设计缺位、执法活动谦抑、司法裁判混乱等问题,但是构成要件的分析方法可以为数据竞争行为的合法性评价提供思路.从具体要件来看,数据抓取方的积极抓取行为在同时满足"违背抓取规则""基于商业目的""造成实质性损害且无法提升市场效率"等要件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而数据持有方的消极开放行为在符合"数据构成必要设施"、"数据持有方具有高度市场势力"且"消极开放行为无正当抗辩理由"等条件时,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在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被赋予了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时代使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稿)》回应了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功能定位,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权威性,强化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的保障机制.按照良法善治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需要进一步提升规范性、体系性和价值性,加强中央和地方之间、政策制定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及第三方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的规定引起法学界的热议.其实,这并不是一项新制度,而是在对2013年《公司法》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所涉问题的一次制度回应.作为一种制度修补,限期实缴制具有比较显著的现实意义,能促使注册资本在商事交易中的信号功能适度回归,并可能"引流"部分投资者选择拟推行授权资本制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在适用更具弹性的出资规定的同时,也必须遵守更高要求的公司治理规范.这既能促使该类公司更保有公司之底色,也可能有助于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在商事实践中的进一步运用.此外,为了契合限期实缴制的需要,包括增资、减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等规则也有必要在适用方面作相应调整.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系市场监管总局专门针对知识产权领域垄断行为的规章,其修订既是对新《反垄断法》的适应,也是对反垄断执法实践经验的总结.执行好该规定,做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工作,需要准确把握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之辩证关系,准确把握该规定与其他反垄断配套规章的特别法与一般法关系,准确把握该规定与《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关于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的协同关系.另外,尚有一些问题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以推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立法、执法,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
流通领域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监管问题屡屡引发社会关注.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2022年度全市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相关执法情况展开调研,深入分析执法统计数据,针对基层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对策建议,进一步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把好食用农产品的准入关,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数字时代版权滥用行为不仅诱发了单边效应、封锁效应和消费者福利减损等竞争损害,而且阻滞了创新要素流动,不利于知识信息的传播利用和学习再创作,亟待规制.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公共规制暴露出回应性不足等缺陷.强化平台主体责任,发挥平台自我规制的优势,具有现实必要性和可行性.版权滥用规制中平台主体责任的设置在原则上应当具有层次性、明确性和比例性,在内容上平台通过积极履行相应义务,具体承担法律责任、契约责任和道德责任,形成层次分明、边界清晰的责任体系,可有效预防和化解版权滥用风险.
市场监管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成都市场监管实际,一体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是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不断提升与超大规模市场相适应、超大城市治理相匹配的市场监管综合能力的现实要求.本文界定了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的基本内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走访调研经营主体、基层局(所),找准问题症结,提出以法治为根本、以信用为基础、以智慧为手段,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的对策建议.
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的中药饮片,对其市场流通加以监管,现行《药品管理法》并无明确规定.这导致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对中药饮片流通监管存在认识分歧,进而造成监管冲突与混乱.本文从当前中药饮片流通监管存在的问题入手,通过对中药饮片标准体系的分析,深入理解《药品管理法》关于中药饮片流通的有关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对中药饮片流通监管提出完善建议.
当前,因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企业登记而引发的行政纠纷时有发生.本文以近年来无锡市处理的涉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企业登记案件的处理情况为切入口,分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企业登记问题的原因,剖析登记机关在处理冒名登记问题时所处的现实困境,介绍无锡市在妥善处置冒名登记问题方面进行的实践探索.在此基础上,本文就进一步妥善处置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企业登记问题提出加强顶层设计、优化管理制度、规范代理人行为三项政策建议.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区域消费者权益保护都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二者既相互促进又存在潜在冲突.本文在分析借鉴欧洲有关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应确立安全价值优先、程序合法、方法合比例等基本协调原则,并就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区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提出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区域协调立法机制、增强地方立法主体在区域立法和标准制定过程中的证明责任及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与市场影响评估并重三点政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的深度融合,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高质量发展.《中国市场监管研究》作为植根于市场监管领域的重要学术刊物,成为折射市场监管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重要窗口.本文以CNKI数据库中2018-2023年《中国市场监管研究》的1235篇文章为样本,运用CiteSpace可视化软件,梳理和分析近六年来我国市场监管领域的历年发文量和发文机构,并对样本的关键词进行共现、聚类、突现等一系列可视化操作.分析结果显示,《中国市场监管研究》在市场监管领域的研究在成果输出上具有稳定性、在研究内容上具有丰富性、在主题选取上具有时代性,市场监管实践、消费者、市场竞争与创新发展是近年来的热点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