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馈控制被广泛应用于超级平台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商业模式之中,在带来显著绩效提升的同时,也造成平台企业相对于外包员工、入驻商家以及消费者等利益相关群体的控制优势,形成对既有监管技术和监管能力的挑战.传统政府监管模式是基于反馈控制而设计,基于反馈控制的政府监管与平台企业前馈控制运营模式之间存在"代差",导致了监管部门在平台企业监管方面的被动."前馈监管"则要求监管部门同样基于前馈控制设计监管制度,通过构建大数据分析模型对平台企业行为后果进行预测预警,提前布局监管措施."前馈监管"可以被视为回应性监管的一种特殊形态,是基于预测预判基础上对回应环节的前置.构建前馈监管与回应性监管协调衔接的监管体系,是推进平台企业监管常态化的可行路径.
课程想象力是塑造通识课程的核心力量,也是打通专业教育和通识教育的关键.政府管理类课程是高校通识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上好政府管理学通识课,就需要从课程认知、知识体系和授课设计三个方面推动课程改革.未来世界的政府管理学是运用课程想象力改进政府管理学通识课的探索,通过场景设计、核心主题和预设讨论话题的设置,同时强化了课程思政的建设,较好地实现了认知体系、知识体系和价值体系的平衡.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已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要考核内容.地方政府调动、整合辖区内的各类资源,围绕营商环境的各项指标开展激烈竞争,并通过营商环境的优化,促进区域发展.从"企业经营者""园区经营者""城市经营者"到"营商环境经营者",地方政府的经营策略从"直接"转向"间接",这反映出地方政府调控经济的关键资源逐步从"土地"转向"制度",政府直接干预市场的频次不断减少,但引导规范的能力不断增强.
"基础设施奇迹"是"中国经济奇迹"的重要组成部分.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成为基础设施的主要供给主体,而功能类国有企业则成为地方政府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的重要组织工具.在多重制度约束条件下,功能类国有企业契合了地方政府对建设绩效和发展资金的诉求,成为地方政府大规模城市建设的组织载体与融资工具.而功能类国有企业"政府身份"和"企业身份"之间的张力也会造成职权和责任的错位,这又成为地方政府在"扩权"与"避责"间的平衡点.功能类国有企业凭借政企双重身份叠加的效率优势和资源优势,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多重身份和权责异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中,既要发挥功能类国有企业的效能优势,也要注意防范其治理风险.
"介入式"监管是监管部门利用平台企业提供的数据接口,秉持对企业经营"最小干预"的原则,对平台企业内部治理及平台之上各类商家的经营行为开展实时监管和有效干预的监管模式和监管策略."介入式"监管的前提是对平台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有效"穿透",同时需要在监管强度、利益偏好及监管技术三方面达成平衡,以使得各类市场商事主体能够形成对于政府监管偏好的稳定预期."介入式"监管的理想场景是监管部门与平台企业在彼此信赖的前提下实现平台的"开放性自治",监管部门只在特定场景下才会主动介入到平台内部治理之中.
"以地融资"的实质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资产化与资本化,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充当了重要角色,贯穿于土地的收储和出让、土地融资以及后续开发建设等各个环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具有"公""私"双重身份,从而使其能够实现公共资源的市场化运作以及公权力的公司化运行,但也由此带来了国有土地资源的"释放效应"、行政权能的"放大效应"以及控权机制的"双重失灵"."以地融资"模式下廉政风险、金融风险以及产业风险的有效防控,需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双重身份予以厘清和规制.首先,以公权力而非组织载体作为规制对象;其次,要发展与实现国家所有权参与市场运作的"私法技术"相衔接的"公法技术";最后,要从完善地方治理结构的层面来予以防范与规制.
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决定了党的执政经济基础是否能够得到坚持和加强.当前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过程中,功能类国有企业作为在实践中广泛存在但尚未被清晰界定的一种类型,体现出了国有企业在政治效用与经济效用以外的工具效用.功能类国有企业最典型的形态为各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相关访谈调研等实证研究发现,功能类国有企业嵌入在地方政府治理结构之中,延展了政府的行政能力,成为政府组织化治理的有效工具.与此同时,功能类国有企业所面临的组织身份困境和人员身份困境使之能够规避既有监管规则,并将廉政风险传导进政府治理体系之中.正视功能类国有企业的效用与风险,需明确其属于公共组织的身份,将之纳入公共权力监督体系,并进而通过"行政+市场+党建"联动机制构建起功能类国有企业有效监管的系统方案.
统合式治理是公权力组织扩权与避责并举的行为策略.对统合式治理的运作逻辑进行考察可以发现,统合式治理的主体通过在其拥有的多重身份间进行自由转换,实现了权力的最大化与风险的最小化,扩大了行为策略的备择空间,并实现"创造政绩"与"规避风险"的有机统一,从而提升治理体系的效率并降低其风险.基于"名与实""弹性与刚性"以及"清晰与模糊"三对矛盾的转化与平衡,"统合式治理"的权力运行机制形塑了中国国家治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实现"统合式治理"的转型,需将其置于发展型政府的历史脉络中加以考察,在制度化的框架下给予地方政府改革创新的法律空间,并以原则性的规范制约公权力的行使空间.
平台企业是一种承担大量管理职能的特殊企业,在网络世界里拥有了类似政府的公共权力和公共属性,平台自治应成为平台企业运作的根本原则之一.平台自治的核心目标是营造良好的平台生态环境,这一目标的达成既需要平台企业发挥其技术优势、履行管理职责,也需要接受政府监管,实现与政府的合作共治.正是由于平台企业具有管理者身份,所以需要充分明确其管理职权、职责,规范其自治行为,形成一种以平台自治为常态,以合作共治为例外的平台治理新格局,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市场监管体制的形成与演进是国家治理方式选择的过程,而市场监管机制的形成与演进是组织创新发展的过程.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主要是解决监管体制问题,监管能力的提升需要形成与之相配套的监管机制.为适应监管体制改革,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率先提出"1210"工作机制,回答了机构改革后"做什么""怎么做"和"谁来做"三个基本问题,强调通过机制创新来保障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目标实现."1210"工作机制从市场监管队伍、市场监管理念、市场监管工具和市场监管组织等多个方面推动了监管机制现代化,推动市场监管改革走向深入和全面.
改革开放以来,开发区以及各类新城、新区、特区已经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开发区”体制也成为地方政府治理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区模式创造了显著的经济绩效,但同样也面临土地供应、公共服务、廉政风险等多方面压力,随着中国经济调速换挡,开发区治理模式继续转型.浙江省“特色小镇”创建中的诸多做法则能够对于开发区治理模式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进行很好的回应,一定程度上是开发区治理模式在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一定高度之后的突围转型,其经验可以作为未来开发区模式转型升级之借鉴.
对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信息的观测是判断腐败发生风险及其严重程度的重要方式.传统权力运行制度下,隐秘性信息不对称与敏感性信息不对称构成了腐败评估与风险预防的严重障碍.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尤其是政务大数据的挖掘应用,给腐败行为的全过程控制与预防提供了信息保障和技术支持.腐败评估预警能够通过运用计算机处理手段和信息集成系统,对行政权力运行中产生的各项指标和数据进行综合处理与分析.腐败评估预警指标体系可以根据"主观-客观"和"过程-结果"两个纬度分成四个象限,具体包括自我测评类指标、腐败感知类指标、业务开展类指标、案件查处类指标.
“统合治理”是指地方政府在城市化过程中利用公司化平台进行经营性运作的治理模式,其典型的组织化治理工具是“管委会一公司”架构的政府项目平台.“统合治理”模式具有较高的治理绩效,但随之而来的是公权力“遁入私法”现象,从而导致廉政风险不断增加.公权力“遁入私法”在一定程度上绕过了一统体制下自上而下的制度约束,激发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自主性,并使其经济权力得以扩张;但同时由于制约与监督制度未能有效构建,导致权力失控危险增加,集中体现在公权力可以在政府与企业的双重身份中切换,使公权力能够借由“遁入私法”的方式摆脱传统的控权制度.“统合治理”模式能否避免高廉政风险并继续保持较高的治理绩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现有制约监督机制的重构.
The core of conflicts of interests is the improper use of public power. Conflicts of interest in the field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ean private interests would conflict with public interests when civil servants in competent departmen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other government staff are in charge of public power. Dispersivity of public power in the field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leads to a relative multiplicity of subjects of power. Conflicts of interests are frequently found among lead-ers of high level, mid-level, general staff level, the enforcement level and project platform level, and civil servants of different grades or positions are facing quite different forms of conflicts of interests. In order to prevent conflicts of interests in above mentioned fields, education of administrative ethics should be carried out, system for preventing conflicts of interest should be established and organization mechanism should be redesigned, all of which will be helpful for the current situation.
"创新"是驱动当前政府深层次改革的重要动力机制。地方政府创新已经远远超出了改革开放初期作为改革"试点"的功能,日益成为地方政府常规性的行动策略。一统体制下国家规制的单一性与地方治理复杂性之间的冲突则为地方政府创新提供了空间。但地方政府创新实践中也存在创新目标异化及项目选择中的低风险取向等现象,对关键问题的有效回应不足,存在被常规性工作同化的风险。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我们将"民本政府"作为对地方政府创新工作的评判标准及理想愿景,以推动我国政府治理模式由"改革开放"时代向"改革创新"时代迈进。
“管委会-公司”是地方政府在进行特定区域开发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时经常采用的组织架构,是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经营”策略在当前阶段的典型表现,也是与地方政府“经营土地”战略高度契合的一种组织性治理工具.通过“管委会-公司”式的组织架构,地方政府在城市经营领域获得了高治理绩效,但“政府-企业”权力的混同以及控权机制的缺失也导致了权力滥用的高风险.原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委员会-运河集团”是典型的“管委会-公司”式组织架构,其组织绩效、权力运作模式以及当前拆分改组的路径,能够反映出这种发展模式当前面临的制度困境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统合治理"是指地方政府在城市化过程中利用公司化平台进行经营性运作的治理模式."统合治理"模式下,政治机制、行政机制与公司化经营机制的联结成为地方政府权力运行模式的主要特征,项目平台公司成为承载权力运行的典型组织化治理工具,并进而实现了外部资源汲取能力的提升及内部资源整合能力的强化这两方面的权力扩张.我国地方政府普遍采用"统合治理"模式推动开发区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显著绩效.但这种治理模式也面临着权力冲突与合法性问题,其未来走向取决于地方政府在集权权力结构下对中央绩效压力回应策略的选择.
法治是我国既定的治国方略,也是实施社会管理的基本前提和路径;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悠久德治传统的社会中,法治的实现必须立足于对德治资源的整理与统合。杭州市"法德并进"的社会治理模式是"法治"与"德治"在社会管理领域的有机整合,在理念、组织和制度等多层面统摄了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是对当前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的回应,是落实和实践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表现。"法德并进"社会治理模式的目的是形成更为良好的社会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法治的根本在于控制国家权力、保障社会权益,而制约与监督是控制权力和保障权益最基本的制度基础.制约与监督具有不同的权力关系和不同的控权功能,准确把握制约与监督在制度和功能上的区别的前提是理解制约与监督不同的内在逻辑和运行机制.传统“强监督—弱制约”的控权模式使制约制度的功能被削弱,监督制度的固有缺陷被放大.唯有在强化监督的同时合理设计权力主体之间的制约结构,建立并完善“制约—监督”均衡的控权制度,才能更加有效地推进我国法治建设,提高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水平.
改革开放肯定了以个人利益为基础的激励制度。而国家公职人员的职业责任是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于是国家公职人员在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必然会存在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利益冲突贯穿于公共决策的全过程。当前我国处于集权权力结构向制约权力结构的变迁过程之中,既有的利益表达渠道容量不足,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决策规则和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对公共决策中的利益冲突的防范与化解形成了严峻挑战。化解和防范利益冲突对公共决策的不当影响,需要增强公共决策的开放性,改革当前决策权力过于集中的体制,健全决策规则设计,完善决策激励机制,以此来限制与引导决策者的自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