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拓宽个人信息的司法保护路径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难题.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国家从公益保护角度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创新性方式之一,正在起到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的规定尚不完备融贯,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在角色定位、起诉顺位、调查取证以及胜诉利益分配等问题上仍存在较大争议,这不仅不利于司法实践工作的规范开展,更阻碍了我国个人信息司法保护体系的建成.就未来的立法与司法完善进路而言,一方面,应当及时细化规则,厘清检察机关的角色定位与诉讼权利,平衡两造地位,达致诉讼公平;另一方面,应考虑引入并重视外部专家意见以助力案件庭审实质化,并在明确胜诉利益的归属及用途的同时,鼓励起诉主体多元化.
基于 2011-2020 年我国 30 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实证考察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地区创新水平的影响机制.研究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地区创新水平的提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且在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旧成立;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地区创新水平的提升存在结构差异化与区域异质性;数字普惠金融对地区创新水平的驱动作用存在边际效应递增的非线性特征,随着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其对地区创新水平的促进作用逐渐增强.基于研究结论,为进一步提升地区创新水平,未来应持续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差异化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策略,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地区创新发展的普惠性.
涌现属性是自由意志的还原物理主义与非还原物理主义之争中的焦点.金在权认为,涌现属性可预测且不具备下向因果效力.奥康纳提出的动态涌现和自主体因果力理论可以用来回应金在权的质疑.从动态涌现的观点来看,不可预测性并非涌现属性的本质特征.自主体因果力理论则通过自主体与因果力的结合,有效论证了涌现属性的下向因果效力.此外,自主体因果力理论为非还原物理主义相较还原物理主义更具合理性的论证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能够应对自然主义对物理主义身心二元化的质疑,是一条解决自由意志论争的可行路径.
依循牟宗三对王阳明"从明觉之感应说物"与"从意之所用说物"的区分,借助海德格尔的生存论现象学方法,分析和诠释阳明学中的两种"物".首先通过阐释"心外无物"绽露"在生存世界中存在"这一生存论结构,以作为预备性的分析.之后重点对"意之所在便是物""明觉感应之为物"作出生存论诠释,二者分别对应着生存论层次的物(物Ⅰ)和本真生存中的物(物Ⅱ).物Ⅰ关联着因缘性存在的一般生存结构,其存在就是一般性因缘整体的实行,呈现出来的是一般性生存世界;物Ⅱ则关联着本真的因缘性存在,其存在则是因缘整体的本真实行,呈现出来的是本真的生存世界.物Ⅰ与物Ⅱ之间既有区别,又有紧密的生存论关联,二者的区分与关联有助于从生存论上更好地把握阳明学.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压舱石和减震器.以 2010-2020 年我国沪深两市 A 股制造业上市企业作为研究对象,运用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实证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创新绩效间的相互关系及作用路径,并从研发创新投入视角出发探究各变量间的作用机制,同时利用工具变量法解决了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制造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可以直接提升自身的创新绩效水平,也会通过缓解融资约束程度间接提高创新绩效;但研发创新投入对企业社会责任与创新绩效间的直接和间接效应均存在倒 U型调节作用,将自变量滞后一期处理时,研究结论依然成立.未来,制造业企业要明确新时代履行社会责任的新诉求,正视承担社会责任的经济后果,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的路径与方法.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及外部利益相关者要携手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优化制造业企业的融资环境,共同助力制造业企业创新发展.制造业企业自身要坚持适度原则,运用互联网技术动态监测研发创新投入效果,确定最佳投入强度,实现企业创新绩效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