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次全球化浪潮下的国际传播秩序变迁,以及历史上另类传播系统与"世界信息与传播新秩序"的失败,揭示出意识形态的文化领导权、媒介资源的集中垄断权和传播网络的纵向控制权是欧美国家主导国际传播秩序霸权的主要抓手,重构国际传播秩序需要依托良好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外部环境,在意识形态共识、信息主权掌握和传播网络互动等三个方面协同发力.在此基础上,"一带一路"倡议在突破依附体系结构的同时,为重构国际传播秩序提供了崭新的可能性:第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是解构国际传播旧秩序中长久霸占文化领导权地位的西式自由主义价值理念和文明等级观的强有力的话语实践;第二,"一带一路"倡议的行动实效为重构国际传播秩序提供了切实可靠的信息基础设施;第三,"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化拓展再度凝聚并彰显了发展中国家在重构国际传播秩序时的能动性与团结性.这样的历史机遇要求国际传播思维应当发生从重视"一个世界"到重视"共同世界"的转向,以促进信息流动在国际传播中的平等均衡,不断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与发展.
In the metaverse, natural human beings, virtual digital humans, and physical simulated robotics constitute the threefold human-computer interactive patterns in the metaverse. They possess in-class and cross-class interaction in subject categorization and additionally entail one-to-one, one-to-many, and many-to-many forms of interactions in regard to the number of subjects. Human-computer interaction consists of three forms of identity, i.e., genetic body, avatar, and robotic body, which extends the ultimate limitation of private time and space. These human-computer multi-dimensional interactions reconstruct the very means of interpersonal connection, contributing to the production and regeneration in multi-layered coordinated meaningful management.
市场参与者动机匮乏构成数据要素有效供给不足、场内交易市场活跃度低的微观原因,运用"动机—能力"理论框架解析数据要素市场"参与难"问题,特别指出并非所有企业都具备成为数据要素提供者的能力条件.从市场供给侧培育的角度,提出"数据要素型企业"概念,将其定义为"数据要素市场中直接参与数据资源要素化的企业".数据要素型企业应在数据要素生态中参与数据生产的链条,链条的最终产物是数据要素产品,其并不特指某一类型的数据商,而是强调以数据要素产品为产出的业务能力.扶植数据要素型企业可参照以"硬科技"企业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模式,同时需要结合数据价值链、数据资产的特征.基于全局视角对作为主要生产者的数据要素型企业、作为需求者的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各行业企业以及各类专业服务机构提出了系统性的、激励相容的培育方案.面向各类市场参与者,从政策设计角度提出生态互联、资质认定、财金联动、应用激发四个方面的培育机制.
知识自主与理论创新是中国学科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中国认知传播研究转向成熟学科构型昭示使命.以文献的系统性梳理为依托,旨在检视、展望中国认知传播研究迈向话语自信、身份自觉的内理与方向、可能与可为.研究发现,经中国式"学科化"探索,中国认知传播研究迎来身份质变的挑战与机遇,可顺势突破"反思式"路径惯性、省思阶段性身份迷茫,以"同"中定调,特色创生塑型思维自主,以概念的体系化构建、理论的创新性自洽、人文视野的语义重识、缜密博通的题域再构深描学科之"体",经文明博采、时变时新的东西互鉴与角色能动盘活知识之"用",转进为服务于人类数字文明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学术探索的经验智识与东方慧思.
数字技术与社会融合过程中自发地形成了数据权力法则,进而催生了数据权力和数据权力新贵.同时掌握数据资源、心理知识和网络社交的主体,可以获得贯通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的支配力."数据集中还原客观事实""心理测量确定个体偏好"和"网络社交引导群体行为"共同形成了数据权力生成机理,深谙数据权力法则并能娴熟驾驭数据权力的主体成为网络空间的新贵.当数据权力比肩或超越国家公权力时,不仅传统主权维护的整体稳定性会被克减,而且传统私权保障的个体安全感亦被克减.规制数据权力既要从数据本地化存储、数据跨境流动和数据域外管辖等方面夯实国家数据主权,还要以"数据控制"为内核设置数据拒绝权和数据限制处理权等权利内容以赋予公民数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