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算法价格歧视的产生缘于商人经营活动的趋利性、行为实施成本较低以及用户对平台的依赖性.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算法价格歧视表现出隐蔽性更高、用户锁定更为准确以及侵犯消费者隐私的问题更为严重等特征.算法价格歧视的反垄断规制存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不易、执法活动开展困难以及尚未形成完备监督体系的现实困境.为此,应完善大数据平台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方法,全面提高反垄断执法的能力,健全算法价格歧视的监督管理体系,从而更好地实现算法价格歧视的反垄断规制.
党的二十大开创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崭新局面,对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做出了新部署.本研究以粤港澳大湾区部分高校为例,采用抽样问卷调查与半结构式访谈相结合的方法,探析数字时代高校总体国家安全观现实难题与优化路径.当前,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意识观念、教育内容及教育模式等方面仍存在问题.因此,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在高校落地生根,必须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融入课程思政教学、结合不同门类思政课定位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的特点、结合国家安全热点将非传统安全融入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以及结合数字技术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在互联网的主阵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教育保障.
我国刑法中关于数据治理侧重于保护数据主体对数据的控制力,只规定了出售或收集数据的行为类型,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存在入罪行为类型过少的问题.现行刑法数据治理模式无法应对深度合成技术引发的数据依赖、数据伪造、数据偏见等风险.为了更好地应对深度合成技术带来的风险,保护数据法益,应当将数据控制安全保护模式转变为数据利用安全保护模式,以整合数据资源为重,兼顾维护数据主体的权利,将治理重心放在"规制数据利用行为".实现治理模式的转换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明确数据法益的内涵;防止对"知 情同意"规则的不当使用;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增加篡改、编造、储存、滥用数据和恶意植入数据偏见等行为类型.
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乡村义务教育面临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催生乡村教师供给的新需求.从学历与职称结构、供给来源与稳定性、乡村教学胜任力、工作满意度、教师专业发展五个维度对广东省的乡村义务教育教师进行抽样调查.再结合访谈和现场考察后发现,乡村师资队伍整体水平较高,高水平名师少;工作总体满意度较高,职业忠诚度低;学科教学胜任力较强,教研能力和乡土教学能力弱;专业发展主动性高,有效的专业发展供给少.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具体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教师供给的建议,包括打造虚拟教研室,助力乡村名师养成;用好数字化平台,助力乡村教师个性化发展;开展嵌入式微学习,助力教学创新能力提升;变革供给模式,助力乡村教师培训质量提升等措施.
董仲舒孝论与《孝经》有相当紧密的联系."孝"作为个人在家庭中培养的美德,同时也是天道在人身的体现与国家治理的根本法则,这是《孝经》作者通过整体文本传达出的主要观点.董仲舒在此基础上继续发挥,或直引、或改述《孝经》,并综合先秦儒家典籍中的孝思想与其时流行的阴阳五行说,赋予孝以绝对性和崇高意义,突出孝的现实作用,借由论孝建构起一套由天及人、自上而下的国家统治安排,也在客观上促进了汉代孝治的推行以及孝观念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