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是政府采购的法定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一系列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政策,向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不断迈进,也助推了营商环境优化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了推进现代财税体制建设的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是现阶段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而激励约束机制内含于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之中,对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经济转型与财税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结合预算绩效管理阶段特征,将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的演变历程划为萌芽起源、初创试点、稳步推进、法制化与全面深化五个阶段,借助政策工具分类理论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内容分析,从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的广度、深度与理念三个维度归纳演变逻辑,并根据分析结论尝试探究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未来发展趋势.
2021年7月1日《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有了更明确的要求与依据.其中,风险控制贯穿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为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顺利制定提供保障.本文以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程序为主线,全流程梳理风险点,希望为采购需求管理内控制度建设提供思路和借鉴.
一、欧洲统一文件的由来 欧洲统一文件(The European single procurement document,以下简称ESPD)是欧盟公共采购程序中投标人使用的一种自我声明,是投标人提供的关于排除标准(如刑事定罪、严重专业失当行为)和选择标准(财务、经济和技术能力)的自我声明.在ESPD被引入欧盟公共采购程序之前,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提交各种证明材料,如今只需要填写ESPD来声明公司拥有的资质,表明公司具备投标的资格即可,不用提供实际证明文件.招投标结束后,只需中标的供应商按照声明的内容提供实际文件即可.如此一来,大大节省了双方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那么,欧洲统一文件是如何诞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