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与近代(晚清民国)在时段上最为毗邻的清代史学,在中国史学的近代转型中受到了更多的关注,被频繁地拿来与传入中国的西方史学概念和现象进行类比和对接,难免造成了文化涵化中的"误读"现象.如新民本思想被误读为欧洲启蒙思想(特别是社会契约论),乾嘉考据学被误读为以兰克为代表的科学实证主义,则是当时学界的普遍认识,属于普遍性误读;而如王夫之"生计自由"观被误读为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章学诚史学理论被误读为唯物论这样的认知,只属于个别民国学者的特殊理解,属于差异性误读.如果说差异性的误读只是属于学者个人的特殊理解的话,那么普遍性的误读则是一个时代学界的共识,常常形成学术思潮和社会浪潮.误读的产生是因为清代史学与西方史学之间存在着内容、形式、方法等多方面的相似性."误读"在交流初期,客观上推动了中西史学的交流,促进学术和社会的近代转型,但在后期则造成中西史学深入交流和国人精准理解西方史学的障碍,于是对误读的校验随之展开.近代中西史学的交流,正是在这种误读—校验的发展中,不断得到提升.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当前,中国数字经济持续均衡增长,并朝着共享式方向不断发展,成为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从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视域来看,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有机衔接是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环节.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数字经济凭借其强渗透性、强共享性、强快捷性等优势,有效打通社会再生产"四环节"的诸多堵点,推进实现共同富裕,但也面临着数字平台资本逻辑与共同富裕价值取向相悖、数实融合不够充分导致共同富裕支撑力不足、数字经济收入两极化阻碍"扩中提低"共富目标、数字生产去劳动关系化致使数字劳动者隐性异化等现实困境.因此,发展数字经济推进共同富裕持续向好,要着力构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数字经济新秩序、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基石推动数实融合深度发展、以数字化手段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和劳动力保障机制、构建超越数字劳动异化的"技术—伦理—制度"新范式.
对于如何解决泛心论面临的组合难题,近年来一个比较有影响力的方案是:利用不同主体之间所具有的"现象绑合关系"来说明更高层的宏观主体何以能够"组合"出来.该方案的关键在于需要对"现象绑合关系"给出清晰的刻画.对此,米勒提出了"共意识关系"概念,但并不能够成功解释.由此我们尝试论证一条新的路径,即诉诸"主体间关系"来解释不同主体之间所具有的"绑合"关系何以可能.这种"主体间关系"具有三种性质:可能的现象属性、可解释性以及产出性.基于上述性质,"主体间关系"是一种更优的解决组合难题的策略.
"巫史传统"是李泽厚提出的用以描述中国文化特征的本源性概念.作为一种理性化了的巫术传统,"巫史传统"的奠基与形成可以看作是由巫术文化向礼乐文化平稳过渡的结果.由巫入礼有两个面向:一个是巫术文化外在仪式的理性化,一个是巫术文化内在心性的理性化.前者主要表现为周公的制礼作乐,后者集中表现为孔子的释礼归仁.由巫入礼从三条路径展开:从文化仪式活动的性质来看,巫术活动演变为礼乐活动;从文化仪式活动的主体来看,巫师蜕变为圣王;从文化仪式活动的指向来看,"神"转化为"德".通过这一系列的转化,巫术文化过渡到了礼乐文化,神本主义思潮转向了人文主义思潮,"巫史传统"得以形成.这种转化并不是以断裂替换的方式发生的,而是以平滑过渡的方式进行的,因而在先秦时期便形成了一条文化延续性原则,该原则不仅规定着中国文化的演进方向和演进模式,也制约着中国文化接受和吸收异质文化的筛选模式.正是由于"巫史传统"概念厚重的现实感以及浓厚的问题意识,它的提出不仅为当代中国思想史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独特的理论视角,而且对中国文化的当代反思贡献了一个极具启示价值的概念参照.
人作为理性的行为主体,通常遵循着某种行为原理.这种行为原理有法则、规则和准则三种形态,但在汉语中,三者之间的区别常常被忽略.法则是事物存在的客观必然的联系,是自在且超越的,在儒家那里,这种超越的法则便是理.当超越的法则进入经验世界后,它便转换为规则,广义的规则是对超越的法则的经验反映,如天道与人道.经验的规则是对超越的法则的主观形式化,具有必然性;形式化的规则在一定范围内普遍有效,且是复数的.当形式化的规则进入意志领域便获得了生机,成为行为的准则.主观的准则引导出具体行为,并隐身于行为中,成为动态行为的一部分.自主的主体选定众多规则中的一个来作为自己的唯一行为准则,而只有遵循这一行为准则的行为才是自由且合理的行为.法则与规则的不分体现了人们未能区别经验与超越之间的关系,而规则与准则的混淆则体现了人们对个体自主性的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