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信息评价监管的关键是有效管理和甄别信息.互联网市场中,消费者与商户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伴随着电商交易、餐饮外卖、团购服务等互联网平台的兴起,雇佣网络"水军"、虚假好评、恶意差评等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越来越多.因此,应以信息评价为中心,对网络信息评价行为进行系统性分析,整合信息产生—传播—反馈的法律制度,构建多维治理模式,加强政府监督和行业自律,以及声誉机制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确保真实评价进入公众视野,为消费者作出正确选择奠定坚实基础.
人脸识别技术当前已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综合治理和数字经济等领域,极大地提升了服务和管理效率,但与此同时,人脸识别技术的不当使用也给人脸信息保护带来了一定的现实风险.目前,我国关于规制人脸信息违法处理行为的法律体系尚存在抽象原则多于具体规则、模糊规定多于明确规定、概括性条文多于精确性条款等不足.法律适用问题在人脸信息保护实践中产生了"告知-同意"规则适用形式化、行政监管效力虚化、司法救济困难化等现实难题.今后,可以从优化"告知-同意"规则的分场景强度适用机制、完善行政监管的效用性监管和专业化监管,以及构建更为灵活、多元的权利救济渠道等方面,更好地提升人脸信息保护实效.
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以及中国式现代化经济结构和市场治理体系,是我国在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任务.良好的市场运行机制,离不开高素质的市场主体,高校承担着向市场持续输送高水平营商人才的重任,高校的教学和专业建设必须具有宏观视野,与时俱进.本文基于微观视角,从中国公司实践出发,结合东莞理工学院公司法教学现状,深入考察公司法教学的规律和特点,把握专业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目的,以培养具有较强商事法律思维和营商能力的法律人才为出发点,探索高校公司法课程教学改革,助力新时代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选取2011-2018年我国208个地级市面板数据,构造测度国内大循环与数字经济的指标,探究数字经济与新型城镇化在畅通国内大循环中的协同作用.研究表明:数字经济与新型城镇化对畅通国内大循环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二者之间能够相互促进,对畅通国内大循环起到积极的协同作用,且这种作用不存在时滞性,在我国东中西部地区起到的影响效果基本一致.此外,提高外商投资水平、工业发展水平对经济发展有正向影响,绿色发展在我国尚未形成显著优势,经济落后地区可依托数字经济与新型城镇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推动我国企业高质量发展.文章以2007-2020年我国A股上市民营企业为研究对象,从企业内、外部治理角度,探讨国有资本对民营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表明:引入国有资本可以有效降低民营企业债务融资成本,主要是通过提高民营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抑制民营企业违规行为、改善民营企业内部控制缺陷实现的;同时,引入国有资本有利于加大企业创新资源投入力度,但由于风险溢价效应的存在会增大民营企业债务融资成本.此外,外部治理效应检验说明,媒体关注通过减弱违规行为及信息披露中介效应弱化了国有资本对降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的积极作用.
从空间网络连接角度理解高铁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视角.文章基于2003-2019年我国285个地级市的相关数据,使用多期DID模型研究接入高铁网络和高铁网络质量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接入高铁网络对城市环境污染有显著的负效应,高铁网络质量的提高会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进一步的作用机制分析表明,高铁网络通过促进科技进步发挥创新效应和吸引人口集聚发挥集聚效应来降低城市环境污染水平.异质性分析表明:我国东西部城市接入高铁网络和高铁网络质量对环境污染有显著的负效应,中部城市负效应不显著;大城市接入高铁网络和高铁网络质量对环境污染有显著的负效应,小城市负效应不显著.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是促进我国西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文章从营商立法环境、营商执法环境、营商司法环境和营商守法环境4个维度评价西部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在营商立法环境中存在的地方差异性较大、科学性和民主性有待提升,执法环境中存在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服务模式发展不够理想、执法程序仍有一定短板,司法环境中存在的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发展缓慢、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不足,以及守法环境中存在的未实现充分的市场竞争、政府违规干预等问题,提出进一步推动西部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法律体系、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等建议,以营造西部地区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自20世纪20年代便有学者关注,到目前为止已有大量的研究成果,而关于跨国公司子公司社会责任的研究则相对较少.跨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是一项重要的非市场化战略,还是一项重要的组织任务,跨国公司在运营发展中应满足东道国当地利益相关者的伦理、社会、环境和经济需求.文章基于跨国公司子公司社会责任领域的研究文献,从动态演进视角梳理了跨国公司子公司社会责任的内涵与理论基础、维度划分与衡量方法、影响因素、产生的效应等4个方面的研究成果,并针对既有研究中的不足,提出今后可从理论基础、衡量方法、影响因素、研究样本等方面进行拓展,以进一步丰富跨国公司子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关研究,为跨国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实践提供更多参考.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制定的《FATF建议》是国际公认的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的合规标准,包括一般建议、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立法建议、金融机构与特定非金融行业职业反洗钱义务的建议、法人反洗钱义务的建议、金融监管部门权力配置的建议、反洗钱国际合作的建议等内容.我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对《FATF建议》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回应,主要表现为扩大反洗钱的内涵、强化"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建立受益所有人信息制度、明确特定非金融机构的概念、建立巨额现金收付申报制度等,但在虚拟货币反洗钱监管、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责任豁免机制的构建以及《反洗钱法》的域外适用等方面,仍与《FATF建议》的要求有一定差距,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物价指数作为宏观经济健康运行的诊断指标之一,与股票市场、货币供给有着系统的联动关系.文章选取我国2007年1月—2021年10月的178期月度数据资料,运用VAR模型对货币供给、股票价格波动和物价水平三者之间的联动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其一,货币供给、股票价格波动和物价水平之间存在不对称的联动关系;其二,货币供给、股票价格波动、物价水平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当受到外界冲击影响后较难回到初始状态;其三,货币供给增加会冲击股票市场繁荣,也会推动物价水平上升,但这种影响具有时滞性,股票价格波动会反作用于物价水平.今后,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货币供给的宏观调控,加强对股票市场的监管和调控,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好地引导市场投资和消费.
文章力求系统预测大学教育未来的重大变化:大学对知识的垄断将被打破,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有望真正实现;教师角色将发生重大变化,知识传授与获取方式更加便捷多元;学校的地位与作用将发生根本性调整,泛在学习成为新的教育形态;标准化教育将让位于个性化教育,工业化培养方式将被信息化培养方式取代;教育的微观形态与环境将告别工业化思维,发生革命性改变;学校将不再垄断对学生的评价权,新技术的运用将使评价更加及时与精准.同时文章指出了未来大学不变的方面:大学作为知识创造和科技进步重要引擎的地位不会改变,教师在学生人格发展和道德培养上的引领作用不会改变,传统现实空间师生互动的教育模式仍有不可替代的价值.面对高等教育世纪性大变局,中国高等教育应切实推进教育观念大转变,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对新教育技术和新教育模式改革的资源投入,适应新的科技革命和教育变革,加强对新技术的学习与培训,提高教师与管理者顺势而为的能力.
欧洲是中国重要的投资目的地,近年来因其内部政治格局调整、经济增速放缓,使中国对欧洲OFDI的风险增大.文章选取33个欧洲国家2010年—2019年面板数据,构建固定效应模型探讨双边政治关系及经济增长率对中国在欧洲OFDI的影响.结果表明:良好的双边政治关系不仅能够促进中国OFDI,还能减弱东道国监管对中国OFDI的不利影响;东道国经济增长率可通过调节市场规模对中国OFDI的正向影响,进而促进中国OFDI;中国对东道国出口额、东道国市场规模、东道国税收负担对中国OFDI均具有显著影响;同时,中国OFDI存在地区异质性和经济体异质性,表明中国对不同地区或不同经济体进行直接投资的动机和目标差异较大.今后应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双边政治关系,积极构建并逐步完善中国OFDI安全审查机制,助力中国对欧洲OFDI持续增长.
现阶段我国法律只对企业破产宣告标准作出了规定,关于全国性自然人破产宣告标准,国内相关条款尚付阙如.文章基于我国地方性自然人破产宣告标准的立法现状,揭示了复合型立法模式的举证责任分配不均、"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逻辑矛盾及语义模糊、"停止支付"推定标准的明显缺失这三大现行地方性自然人破产宣告标准的立法缺陷,进一步界定自然人破产及其破产宣告标准的内涵,同时借鉴国外自然人破产宣告标准的相关立法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借鉴并解释复合型立法条文、划分"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界限、确立"停止支付"的推定破产标准这三条我国自然人破产宣告标准的构建路径,以期更好地适应信用、消费和贸易发展的需要,保护各方利益.
文章基于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2020年的面板数据,利用动态异质性随机前沿模型测算金融"脱虚向实"效率并分析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的增长可以有效推动金融"脱虚向实",社会融资规模的扩大并未对实体经济增长产生有效的拉动作用,当前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效率还处于较低水平,且金融资产配置失衡致使金融市场发展程度和银行集中度的提高会对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今后可通过继续坚持金融创新、不断深化金融改革等措施提高我国金融"脱虚向实"效率.
新一轮个税改革对居民收入再分配的调节效应是目前国内学界关注的重点.文章基于2018年CFPS相关数据,运用MT指数及其数学分解,对新一轮个税改革的收入再分配综合效应进行测算.研究结果显示:新一轮个税改革减税效应显著,但平均税负的下降普遍高于税制累进性的提升,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且在中西部地区、普通高收入群体中这一弱化效应更为明显;同时新一轮个税改革还扩大了东中西部地区与不同收入群体的组间收入差距.今后可进一步扩大综合计征范围、提升税制的累进性,同时建立与经济发展更协调的动态计税扣除标准,合理调整平均税负;此外还应适当调整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构成,实施差异化专项附加扣除,以更充分地体现支出成本的差异.
马克思空间正义与分配正义所遵循的价值原则是解决差异性空间发展与分配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的重要依据,也是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遵循.立足新发展阶段,厘清马克思空间正义、分配正义与共同富裕的逻辑理路,对我国空间正义与分配正义领域中存在的如空间差异下不同地区发展差距显著、资本逻辑主导的空间生产导致城乡断裂、分配机制不完善导致收入差距较大等问题进行审视,可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理论指导与行动选择.新时代,在马克思空间正义与分配正义视域下,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包括坚持全国"一盘棋"策略、协调推进各地区可持续发展,打破资本逻辑、秉持以人为本、重构城乡空间纽带,消除劳动剥削、推进成果共享、实现分配公平正义等.
破产重整是帮助企业"起死回生"的重要方式,我国立法对重整程序担保物权作出了具体规定,大多体现为对担保物权的"暂停行使",旨在对担保物权进行限制,避免担保物权人在企业重整期间行使权利,为企业重整创造有利条件.随着《民法典》的出台和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推进,担保物权形式更加多样,暂停行使在破产重整程序的适用中会产生对特殊担保物权规定不足、缺乏配套的法律制度、府院联动机制缺失等问题.究其原因,这主要是因暂停行使在适用过程中可能引发一系列冲突,如立法目标与效力的冲突、相关主体间的利益冲突、法院主导与政府管理间的冲突等.对此,可以通过加强对相关主体的利益保护、完善对特殊担保物权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府院联动机制、加强破产重整程序中的数字化应用等,完善担保物权暂停行使在重整程序中的适用.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持续扩大,如何通过金融手段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扩大带来的债务风险已成为学界与业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文章基于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2018年数据,从金融规模、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结构三维视角构建省级面板门槛效应模型,实证检验金融发展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影响.研究发现:金融发展能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金融规模、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金融结构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之间存在门槛效应.今后应进一步扩大金融规模,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完善金融结构、发展资本市场,以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
新疆是我国畜牧业大区,畜牧业是农牧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是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文章在分析新疆畜牧业现状的基础上,运用SWOT方法对新疆畜牧业发展环境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新疆地域辽阔,畜牧业资源丰富,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旺盛的市场需求,但存在规模化养殖比例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科学养殖水平不高等问题.今后应注重产业结构的合理性和投入产出效益的有效性,加大牛羊规模化养殖力度,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培育形成全产业链,确保畜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在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的双重冲击下,我国股市如何降低波动率、保持稳定性值得深入研究.学界普遍认为股市的剧烈波动与融资融券有直接关系.本文分别将融资融券实施、转融券扩容视作融资放松与融券放松的发生事件,在确保放松有效的前提下,选取相关样本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实证结果表明:融资放松和融券放松都能显著降低标的资产的波动性,但总体上效果有限,且融资放松对股价波动的抑制效应强于融券放松.今后应通过更加合理地运用融资融券放松、加快转融券步伐、适当降低融资融券交易门槛等举措,更好地发挥融资融券对股市波动的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