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是夯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基础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两个覆盖"仍处于推进阶段,在具体推进阶段面临着党建内生动力尚未激活、党建工作制度建设不完善和党员队伍建设不足等问题.在新时代下,"两新"组织党建"两个覆盖"要有效推进,应该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入手,强化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两新"组织在推进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增进公共福祉,社会治理中的行政主体有责任积极为社会提供和增加公物的供给与服务,但同时亦承担公物的管理与照顾义务.公物上的行政权包含管理权和警察权两项基本内容,在社会治理中,两者均可能基于法定原因而对公民实施限制或剥夺公物使用的措施与行为,造成公民权益实现的克减.公物上的行政权犹如一把“双刃剑”,为确保公物使用效能的最大化,更为防止行政权随意滥用而侵害公民的合法使用权益,要求社会治理下的行政权必须遵循法治精神,坚持公益至上的目的追求,以平等对待为原则,确保行政行为合乎比例.
人类的制度历史表明,纠纷的解决、权利的救济和法律的发展都离不开民意基础,民意一直借助于程序理性和沟通理性影响着司法过程和司法结果.在互联网普及的当下,网络成为一种新型的收集民情、反映民意的重要机制,并对我国司法工作和法治进程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本文旨在通过对法院和检察院的实践调研,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角度出发,了解网络民意的现状以及对他们工作带来的重要影响.网络民意是社会认同司法的体现,是司法公信力的表征.尊重和吸纳民意是司法为民、司法民主和司法社会化的内在要求,网络民意与和谐司法具有应然的逻辑关系,并通过与司法的一致性、差异性及社会评价施加对司法过程和司法结果的影响.但网络民意也具有非理性、盲目性等特点,在实践中有时甚至表现出暴力性倾向,对司法权威的确立也具有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必须对网络舆论和网络民意的司法影响设置合理的界限,加快网络法制建设,依法引导、规范、汇集网络民意,构建自治与自律有机结合的网络民意表达机制,通过完善网络民意的辨识、倾听、引导机制和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网络民意的回应与沟通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国司法民主化的进程.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作为公众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一种最有效的方式之一,通过赋予公民行使起诉权,运用司法审判及时纠正、减少或防止环境危害的发生,既满足现代行政管理的需要,又能有效维护公民环境权益。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对传统行政诉讼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将环境公益损害纳入司法保护,是公民环境权从应然权利向实然权利转化的关键,使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理念能在诉讼法上得到体现与支持。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是该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下,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我省经济和社会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海洋生态补偿被普遍认为是解决海洋生态与人类之间矛盾的有效方法之一。文章以海洋生态文明为视角,阐析生态补偿机制内涵,探索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海洋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旨在为推进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实践参考。
我国政府做出的集中力量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的重大教育战略决策,带来了高等学校的剧烈转型和深刻变革。综合化是世界一流大学的共同特征,理工类高校要想实现向世界高水平大学迈进的目标,迫切需要重视和加强文科建设。文科专业只有在理工类高校中准确定位,创出特色,才能形成有效的竞争力。理工类高校应借助强大的理工优势,开创一条"规模适度,追求卓越,文理交叉,不断创新,符合‘国情’与‘校情’"的特色化文科发展道路。
公司法实务中,股东身份认定是解决各类公司法纠纷的前提,但由于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股东身份认定的标准。本文从阐释公司股东概念从手,分析了学术界和实务界关于股东身份认定标准的不同学说的基础上,提出了在股东身份认定问题上应当区分公司类型,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司采用不同的认定标准。
行政应急权是国家应对突发事件,救助紧急状况、战胜危机的根本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行政应急权因紧急状态而凌驾于其他一切权力之上。对于如此强大的权力,其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威胁是不言自明的,如不加以控制,终将成为人类的另一个灾难。它是一把双刃剑,规制政府权力、保障基本人权,是突发事件法制研究的关键。
"钉子户"、暴力袭民等冲突事件的发生增强了学界研究行政补偿制度的紧迫感。行政补偿的理论基础是构建行政补偿法律制度的法理依据,但理论界却对此无法达成共识。从其产生基础看,如没有人权保障观念和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规定,就不可能产生行政补偿制度。就我国实践而言,行政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应该以人权保障说为前提,以特别牺牲说为基础,以公平负担平等说为原则。
法律原则的制定应该具备一定的超前性,能够体现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和未来趋势。但作为上层建筑的内容,法律原则同样不能脱离经济基础,必须以现有经济条件为基础确立行政补偿制度的基本原则。因此我国行政补偿基本原则的确立,应根据我国的现实国力,既要能够充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补偿的有效落实,又要对行政权的行使给予严格的限制和约束,保障公共利益的最终实现。
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比经营者具有明显的信息劣势,这是消费者合法权益屡遭损害的根源之一,也是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知情权难以实现的根本原因所在。"信息偏在"或"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的,我们必须构建由经营者、政府和消费者协会三位一体的消费信息披露义务框架,全面、立体的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顺利实现。
百姓维护公益意识的提高,促使政府公共行政的正当性受到了公民权的挑战,司法机关对政府公共行政行为独立行使权威的司法审查权也因此提上了紧急日程。本文试图从公益性行政诉讼在我国存在的空间入手,对公益性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予以界定,以期待能够对公益性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有所帮助。
Based on the research on the preconditions for futures option of stock in theory and practice in China, and such issues as the kinds of stocks specified and the doers concerned,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a construction of the futures option system by considering the related regulations in the current Company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