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hics is supposed to affect human life and moral practice,but modern moral philosophy is increasingly lacking in this kind of capacity.The contemporary revival of virtue ethics is aimed at reflecting on the modern dilemma and recreating the power of ethics to address people’s hearts.To this end,Li Yitian tries to systematically construct a moral psychological foundation for Aristotelian ethics based o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virtue ethics and ethics based on rules.However,this interpretive path may have overlooked the consistency and coherence of ancient and modern ethical thought.A comparison of Aristotle’s texts with Kant’s shows a striking similarity between Kant’s idea of self-discipline and Aristotle’s idea of choice,that is,that people can give moral value to their actions only by making rational and active choices.Therefore,there is no essential conflict or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two theories.If Aristotle’s position is suitably revised,it can be combined with Kant’s main ideas.
在古希腊伦理学中,昔勒尼派伦理学是唯一拒斥幸福主义的理论.他们基于一种主观主义的认识论,认为我们不能拥有对外在事物的知识,而只能理解自我内部的感觉.快乐与痛苦就是这样两种感觉.其中,快乐是导致感知的柔顺运动,也是我们的终极目的.由于他们过于强调感觉,因而他们认为只有当下快乐才是值得追求的,而对过去快乐的回忆、对未来快乐的期许都没有意义.进而,他们拒斥了一种对人生的整体性谋划,并认为肉体快乐优先于灵魂快乐,智慧与美德等都不过是获得快乐的工具等.昔勒尼派的伦理思想表明他们的快乐主义并非一种粗鄙的纵欲主义,而是一种更为极端的理性主义.他们理论中的许多特征也影响了诸多后世理论,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中具有比较重要的地位.
现今大多数有关老年人的学术讨论,往往是从外部的政策与制度入手,抑或强调我们该如何善待、关爱老年人,这似乎把老年人看作一种被动的客体,而较少讨论他们如何主动地寻求幸福.就此方面而言,西塞罗的老年伦理观依然有着重要的启示.西塞罗继承了柏拉图的思想,认为老年人的幸福是自足的.这即是说,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面对何种境遇,我们都能凭借自身的美德获取幸福.具体来说,西塞罗通过论证拒斥了老年人不幸的理由,至少包括:肉身上的衰弱、感官快乐的剥夺、心智上的衰弱、无法从事积极工作、不再受到亲朋好友的尊重、临近死亡等等.总之,他认为衰老的过程符合人生的自然进程,所以它并不是痛苦,反而是美好的;而人们错误的判断或过度的欲求,才使老年人感到痛苦.但西塞罗过于强调老年人的自足,因而他似乎低估了外在环境和自然进程对于人的影响,且赋予老年人过多的责任,也体现出了一定的理论局限性.
“合宜行为”概念在斯多亚派的伦理学以及西方伦理思想史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依据斯多亚派的“自然”与“属己之爱”的概念,在广义上将“合宜行为”界定为“符合自然/本性的行为”;其次,依据他们对善/恶、中性事物的界定,指出广义的合宜行为又可以区分为狭义的“合宜行为”与“完美行为/正确行为”.通过对合宜行为的讨论,斯多亚派反对在日常生活中将健康与财富等视为善或人生目的,同时也反对完全抛弃健康与财富等的犬儒作风,而是建议我们以一种宁静的态度对待世事无常,并在理性处理中性事物的过程中,追求美德的卓越与幸福.
羡慕的特性可归纳为三个方面:认知方面、情感方面和实践方面.简言之,羡慕以及羡慕对象一方面取决于主体当下的认知与情感,另一方面又塑造了主体的品格,影响着主体的实践行为.基于此,这种情感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能够并且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羡慕本身无所谓善恶,只有通过羡慕的对象或属性才能决定它是否涉及道德,而“妒忌”则是一种潜在指向恶的情感.羡慕的对象分为“偶像”和“道德典范”,它们承载着重要的道德教育功能和意义.
本文重点讨论程颐的道德哲学及其当代意义,关注的问题则包括:为何要有道德、能否有道德、如何有道德、道德的人与道德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道德形而上学.相应地,本文基于程颐的乐、德性之知、仁、礼、理等核心概念分别对以上问题给出了回答.在程颐看来,成为道德的人是一种快乐,每个人应该并且能够成为道德的人,并且对于不同种类的人应有不同程度的爱.程颐道德哲学最独特的地方在发展出了一种对古典儒学中的道德价值进行本体论-神学论阐释的道德形而上学.
本文试图从道德哲学而非实证心理学的视角讨论"愤怒"的道德地位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个人美德与社会福祉.有些学者,如塞涅卡和纳斯鲍姆等,否定了愤怒的道德合理性,或至多承认它只具有过渡性的价值.通过对他们的理论进行分析,本文认为,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而非《修辞学》中的观点似乎更有利于我们理解愤怒.愤怒既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无法截然避免的性情;同时,合宜的愤怒或温和的品格亦是一个理性卓越之人的表现,是与非正义抗争的必要助手.所以,问题或许并不在于否定愤怒,而在于我们应该如何辨明合宜的愤怒.
跨学科交叉与专业教育并非对立的两极,而是互相补充的两个层面.文章结合国内外跨学科教育的实践,试图再次强调跨学科教育的重要性.倡导跨学科教育,其实也是在倡导高校教师对真理或思想的执着追求,倡导学生能够带着好奇心与求知欲看待整个世界.
本文基于对古希腊伦理学中的核心概念“自足”的分析,讨论了在两种视域(自我与他者对立/自我与他者统一)下如何理解这一概念.简言之,在两者对立的视域下,自我仅限于孤立个体,他者成为我们不得不提防、又不得不依靠的外在事物,因而自足无法实现;但在两者统一的视域下,他者则是实现自足的必要手段与路径.继而,本文试图指出自我与他者的对立是现代性的局限性之一,重新思考“自足”不仅有利于我们正确认识到外在善(尤其是财富)只具有工具性的价值,而且有利于我们在与他者共同生活的过程中,积极地寻求卓越德性与幸福生活.
2018年,迈克尔·普鸣等教授在剑桥大学组织了"比较主义"研讨会,着重讨论跨学科、多文化之间的比较研究方法,并以一些具体主题为例进行研究尝试.本文以这次研讨会主要涉及到的一些问题为切入点,进一步访谈普鸣教授.其中,主要涉及到的问题包括跨学科研究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比较研究的方法与不足,及其研究中国哲学的观点与规划等.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thumos(血气/激情)采用了两种比喻,即比作犬和比作雄狮,这反映出他对该术语的不同理解.本文通过对比这两种比喻,试图为该术语寻找一个较为融贯的解释,即从描述性层面来看,该术语指血气方刚的、充满力量的情感.只有像“狮子”一样作战的人,才能成为城邦合格的“警犬”;从规范性层面来看,该术语指要服从理性,像忠诚的“牧羊犬”,听从牧人(理性)的命令.它们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但没有真正冲突.在此基础之上,本文将进一步阐释如何看待与之相应的公民美德及其培育.
通常认为,当代西方美德伦理之复兴源于对规范伦理的批判,尤其对功利主义的批判.本文则试图指出:元伦理学同样是导致当代西方美德伦理复兴的重要原因.通过对美德伦理复兴最重要的奠基人安斯库姆进行研究,本文主要从她对道德心理学、自然主义谬误、道德语言等方面的观点着手,进而尝试更加清晰地刻画出当代美德伦理复兴的历史线索.
一、伦理学的底线 李义天:伦理学是一门非常有魅力的学科.在整个哲学门类的所有分支中,伦理学也许是最为贴近现实生活,最能够为日常行动提供准则和依据、为日常生活提供指导和理由的哲学知识.在我眼里,伦理学的最基本底线就在于,它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与经验世界息息相关.因此,所有的伦理学命题都是对伦理生活的反应或反思.不仅如此,在研究过程中,伦理学除了关注和探讨知识命题,更重要的是,它还能够实现研究内容与研究者生命体验的结合.近年来,我的一个主要研究方向是美德伦理学.
虽然先秦儒家与古希腊政治伦理皆有"贤者宜居高位"的政治断言,但两种文化视域对于"贤者"的理解却不尽相同.粗略地说,儒家认为君子之"德"是宜居高位的根本理由,恻隐之心或者对于他者(人民)的同情与关爱是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但在古希腊那里,好人的理与情则是对立的.好人的理性要么能够制服激情(亚里士多德),要么完全抵制激情(柏拉图),理性卓越或实践智慧才是贤者宜居高位的根本理由.由此出发,这两种贤者政治还表现出一些较为明显的差异:其一,先秦儒家更强调以"仁义"为代表的君子美德,而古希腊则更看重国家的"正义";其二,先秦儒家更强调个人修养与道德教化,而古希腊则更看重"政体"的设定;其三,先秦儒家思想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复古情怀,而古希腊政治伦理则更倾向进行理想化的思辨.
国内对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和音乐教育的研究中,学者们大多未区分快乐、闲暇、娱乐、放松与消遣,译法与运用都出现了混淆,但它们具有不同的含义,区分这些术语是理解亚里士多德音乐教育的基础。此外,理解亚里士多德的音乐教育也有助于我们更为精确地把握亚里士多德的政治伦理、公民教育等重要议题。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是西方政治哲学中最重要的经典文献之一,它的学术地位毋庸赘言,但国内的相关研究却略显匮乏.在现有的研究成果中,古希腊特有的文化语境与历史背景,以及对某些核心术语的译法与理解,尚未得到充分的阐述.本文主要目的在于研究亚里士多德的最优政体思想,且试图指出以下四点:(1)古希腊的政体概念与现代性的政体概念不同,它的内涵更广,涉及城邦生活的各个领域.以"宪政"等现代性的概念翻译古希腊的politeia值得商榷.(2)在《政治学》中,有两种政体的分类方式.因而尽管名称相同,其所指却因语境不同而有所区别.在二分法下,共和制是寡头制和平民制的混合;但在六分法下,寡头制和平民制皆是坏的政体,很难想象两者的混合政体是值得追求的.这一点却常遭到忽视.(3)在形式上,亚里士多德的共和制与现代民主制有较多相似之处.但现 ’代民主制继承了现代性的人性假定,强调作为单子的理性个人;而古典共和制要求公民之间彼此分享与交流,多数人作为整体,彰显更大的智慧.(4)亚里士多德强调的"中间阶层"常译为"中产阶级",后者过于强调财产与经济地位,但人的出身、血统、荣誉、天赋等皆属于亚里士多德考虑的范围,因而"中产阶级"有过度解释之嫌.
残障人问题给罗尔斯的理论带来的巨大的挑战,这根源于罗尔斯对公民之理性平等的设定。由于人只有在生命的某个特定的阶段才会具备独立性以及实践理性的能力,因此在罗尔斯的理论设计中,残障人就丧失了参与建构正义原则过程的资格。美国当代著名伦理学家纳斯鲍姆从四个方面,即首要善、康德哲学之人性、大致平等和互利,对罗尔斯的理论进行了审视,并提出了"能力法"的理论。在许多现实问题的分析上,纳斯鲍姆的理论要比罗尔斯更具有解释力,但仍需更多的探讨。
万俊人,男,1958年7月生,湖南岳阳人。1983年毕业于中山大学,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伦理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87年、1990年、1992年分别破格晋升为讲师、副教授、教授,2000年清华大学哲学系复建任哲学系主任。1993-1994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基金,为哈佛大学哲学系高级访问学者;2002年获教育部教育基金,为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高级访问学者;2005-2006年获美国"福布赖特基金",哈佛大学福布赖特访问教授。2009年为英国剑桥大学人文研究中心(CRASSH)访问学者。曾经先后荣获"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称号(1991年),"北京大学首批跨世纪学术骨干人才"(1994年),北京市首批"理论百人工程"入选者(1996年),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科研类,2003年)。研究成果先后两次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996,2004年),北京大学青年教师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996年),首届"505中国文化奖"(1996年),金岳霖学术奖二等奖(1996年),教育部全国首届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二等奖(1996年)等奖励和荣誉。现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湖北大学"楚天学者讲座教授",国家"马工程"《伦理学》首席专家兼召集人,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系主任,人文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兼基础文科组组长,校教授提名委员会委员。现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委(哲学组),中国伦理学学会会长。迄今已出版学术专著《现代西方伦理学史》、《道德之维——现代经济伦理导论》、《寻求普世伦理》、《弗罗姆》等20余部;译著《自为的人》、《主体性的黄昏》、《道德语言》、《政治自由主义》、《20世纪西方伦理学经典》等20余部;用中英文在海内外发表学术论文200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