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税收具有收入职能、调控职能和监管服务职能.发挥税收收入职能可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财力保障;发挥税收调控职能可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政策支持;发挥税收监管服务职能既可以为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决策参考,也可以让"税能量"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绽放光芒.因此,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税收是经济运行的结果.通过对湖南税收数据的比对分析,湖南制造业发展存在发展速度不稳定、部分优势行业税收降幅明显、重大税源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对外依存度高、企业盈利能力偏弱等发展短板.加快推进湖南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应找准重大税源行业发力点,着重"稳大培优";找准招商引资着力点,推进湖南制造业固链强链补链延链;找准企业降本增效切入点,提升湖南制造业企业盈利水平和税收贡献;找准财源建设突破点,发挥制造业税收聚集效应.
"营改增"之后,地方财政缺少了主体税源,迫切需要通过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和税收制度改革来补充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缓解地方财政收支压力.根据政策精神,可以通过对现行消费税进行"扩围增负"、优化税率结构、后移纳税环节、改革税制模式、适当下放税权、调整收入归属权等将其改革成为地方财政主体税种.因此,此轮消费税改革是主要从健全地方税体系、增加地方财政税收收入、充分发挥其收入功能的角度出发的.
个人所得税作为最能体现社会公平的税种,其改革必须将"税收公平原则"置于首位.我国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却存在有与税收公平原则相悖的诸多问题,比如,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没有体现地区之间的差异,税率的设计没有真正起到调节收入分配和缩小贫富悬殊的要求,信息的不充分、不对称和税收征管技术手段的不到位导致税源流失较为严重,造成税负分布不合理,等等.因此,必须通过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调整税负结构,完善专项附加扣除,实行差别化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优化税收征管模式等手段,才能真正发挥我国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
地区GDP税收含量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运行质量高低的重要因素之一.湖南省GDP税收含量不高是由多种因素所影响的,其中经济因素是最主要的因素,主要体现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地区产业结构、税源结构、纳税人结构、地区GDP质量等方面.湖南省只有不断改善这些经济影响因素,才能真正实现税收经济协调发展.
乡村振兴离不开产业振兴,产业振兴必须充分发挥特色优势产业的作用.黑茶是安化县首屈一指的特色优势产业,建议在做大做强黑茶产业的基础上,通过政企双方共同努力,推进茶旅文一体化发展,将黑茶产业打造成安化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从地方税体系的四个组成部分出发,对其进行了相关国际比较,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各国地方税体系建设中的一般规律和主要特征,可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提供借鉴和启示.
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实施以来,经过30多年的实践探索与不断完善,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地方税体系框架,在规范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关系、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促进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场化改革尤其是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国际国内形势的风云突变,现行地方税体系也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地方税制度体系不完整,缺乏主体税种支撑;地方税种的收入规模偏小,收入结构不尽合理,与地方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不匹配;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过度集中且不规范;地方税征管体系不完善,征管机制不畅,征管效率偏低等.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信用经济.税收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纳税信用是税收信用体系的核心.加强纳税信用管理有利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降低征纳双方的税收成本、维护公平竞争、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结合我国当前纳税信用管理所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国应从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提高政府用税信用、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税收征管技术水平、健全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对纳税信用的管理,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收遵从度,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
近年来,湖南利用其土地资源、人力资源等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产业,积极主动承接沿海产业战略转移,推进湖南进出口贸易转移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存在发展不稳定、结构不合理、区域不协调、产业不配套、附加值低等现实问题.为此,应采取相应对策来加快湖南加工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加工贸易对湖南经济、税收的贡献率.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影响经济.运用税收与经济之间的这种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从分析湖南税收收入入手,了解湖南经济运行状况,找出制约湖南经济发展的瓶颈与对策,从而培植湖南新的税源增长点,以实现湖南税收与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少数民族自治县由于其自然地理条件不优、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经济基础薄弱,再加上体制的不完善等多方面的原因,其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较低.为了维护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的稳定,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财力横向均衡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必须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来确保少数民族自治县基本财力的稳定增长.
根据十八大提出的“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的税制改革目标,中国新一轮税制改革应坚持把“调结构”作为其改革路径.调结构主要是在现行税制体系框架内通过做“加减法”来实现中国税收结构优化,在“增税”或“减税”的过程中始终贯穿“社会公平”的税制改革理念,最终实现“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的税制改革目标.
县乡政府财力紧张,是我国分税制实施以后,农村税费改革以来的普遍现象。为了维护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的稳定,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是近年来采取的主要解决措施之一。少数民族自治县由于其经济基础薄弱、经济总量小,再加上体制的不完善等多方面的原因,其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水平很低,为了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财力横向均衡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必须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来确保少数民族自治县基本财力的稳定增长。
乡镇财政作为我国最基层的财政,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下,其运行却是十分困难,尤其是那些少数民族地区的乡镇财政更是运行艰难。这固然有少数民族乡镇自身的经济基础薄弱、自然条件不优、人们观念落后等原因,也有财政体制不顺、财政监督管理不到位以及历史遗留等多方面的原因。因此,乡镇财政要解困,既要从体制完善方面下功夫,也要从发展乡镇经济、培植乡镇财源、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等方面努力,以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为分级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中央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重要政策工具。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就逐步建立了与之相匹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转移支付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已显露出很多不足和问题,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税收工作的灵魂。依法治税既要求纳税主体依法纳税,更要求征税主体依法征税,"法治之剑"针对的不只有纳税人,更应该包括税务部门自身。因此,就主要从征税主体角度来阐述依法治税的潜在影响因素和应对策略。
财政透明化、阳光化既是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重要标志,也是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和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因此,阳光财政建设已成为当前财政领域的一项重要课题.加强阳光财政建设必须从法制建设、体制保障、运行机制和健全监督体系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中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进程.
影响政府征税成本的因素很多,税务机构设置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税务机构设置的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税务部门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是影响政府征税成本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税务机构经过多次调整与改革,基本适应了我国不同时期税收工作的要求。但目前我国税务机构的设置情况与税收征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要提高我国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税成本,就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税务机构设置。
中国税制经过60年的建设与改革,取得了巨大进展.从计划经济条件下作为财政收入方式之一的不完全的、相对单一的税收制度,发展演变成为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作为财政收入主体形式的复合税收制度.尽管经历的是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但也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为今后的税制改革和完善提供了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