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也许一切都应该归咎于那场日本之行. 一同出国的代表团里有个著名青年作家,多次来过日本.他用南方话的语法说:"来得都不爱来了!" 他著名,而且年轻,大家都艳羡得不得了,实在混得好.人不能比人,作家也不能比作家.团里有人小声提出,让他带去新宿歌舞伎町."歌舞伎町有什么好去的?"著名青年作家说,"走,带你们去见识'女体盛'!"
犬养 “犬养……さん!”我念着他胸牌上的姓名.他穿着工作服. “是!”对方回答响亮,还提了提屁股,欠了欠身子.从他肩头,我判断他已经六十左右了. 念过他名字,我才意识到自己失礼.这个名字!尽管我已经用了“さん“,也就是“先生”.他是客人,我本不该去念客人名字.不知怎么回事,我经常不自觉地把看到的文字念出来.“你怎么自言自语?”常有人这么说我.“学日语……就要念出声来……”我只能这么支吾.
写作 每天对着电脑,干什么?我谓之掘井. 打字时,用手指掘;阅读时,用眼睛掘;发呆时,思维在掘……往深处掘,掘到底,再掘,掘出新底,再继续掘.一直掘黑暗,永无止境.精疲力竭,至死方休. 死在地下是没人知道的.当然我是作家,可以远离俗世.但也可以远离文学人吗?还真不能.至少需要诉说.写作的人不是钢铁,作家是生命.常懊丧甚至抓狂:没人听懂我在说什么.归根结底,就因为我在地下.陀思妥耶夫斯基《地下室手记》里的主人公就是“地下人”.
老掉牙情节 我实在看不上这个本子.一个老掉牙的故事:抗战时期,日军占领了中原某村庄,逼迫村人把一个游击队员交出来.剧情毫无新意,好学生的作品嘛!我一直看不上这个人. 但学院领导已经敲定要演他的本子,要我导演.校庆一百周年,学院要用这个剧目展示文学院学生的创作.就这水平?我不想接受.院团委书记找我谈话.剧本作者也找我,说: “不就导一导嘛!” “导演是一门艺术,严肃的艺术!”我说. “严肃!是的!”他说,“是要严肃.” 我知道他理解的“严肃”跟我不是一个意思.我自己也觉得这个词用得不恰当,这是个被糟蹋掉的词.“反正不能敷衍!”我又说. “嗯.”他那眼神,我都替他想好了话:“什么嘛!要不是必须有个导演名字,我这本子,没导演也照样演!” 不是有句话吗?一个剧组里,什么都不会干的就干导演.但我坚定认为导演才是一个剧作的灵魂.对脚本没有感觉,导演的灵魂就出不来.拗不过我,团委书记答应我可以把剧本做个修改.“让故事更生动一些.”团委书记说.她也是文学专业毕业的.她说得很委婉,用的是“更”,毕竟不能否定原作.
小时候,我爸总说我:"两耳锅系草鞋鼻!"这是我家乡的俗语,指一个人穷到了只有一口锅挂着一双草鞋的地步.草鞋管走,锅管吃,等于乞丐了,所以还有一个形容我的:"乞丐相!"那年代,对物质有着无以复加的崇拜.
李西闽写过不少恐怖小说,被称为“恐怖大王”.第一次见到他,那相貌确实有点恐怖.那是10年前,中国移动e拇指文学艺术网与《天涯》杂志、天涯社区举办短信文学大赛,我和西闽都作为评委,被邀请到海口.我到达时已是晚饭时间,就直接到餐厅.一进餐厅,就注意到一个黑而敦实的人,有点凶神恶煞,他就是西闽.我记得当时蒋子丹说了一句:“西闽你怎么长着一副黑疙瘩模样!”
我觉得福建是叙事资源丰富的地方,但这资源却每每被误用,比如写成了“乡土小说”。当然并非只是福建。“乡土”就是写农村,那山那水那人那狗,家长里短男女糙事。在大多中国人观念中,福建大概就是农村,就好像在大多数外国人眼里,写农村才是写中国。当然,知道福建至少福州和厦门不是农村的人还是有的,厦门还是摩登城市,但城市归城市,仍是市井之地。这使得我的写作刻意回避福建这个背景。最初看永和小说,直接用了福州地名,老实说,我有点犹疑。但看了之后,这疑虑打消了。
1 那哭声从哪里传来?大街上人来人往,人人表情稀松平常.哪张脸激越起来了,应该是遇到了熟人,或者是他正看着手机、平板电脑什么的.我们也习惯看到自言自语的了,只要有手机在耳朵上,我们就知道是在打电话,不是精神病.手机没按在耳朵上也可能是在打电话,端在嘴前的,捏着麦的,还可以用蓝牙.科技飞速发展.那么,如果一个陌生人突然向你开口说话呢?也许他是问路,也许不是,那么他就是在推销.这也已经司空见惯.但如果他向你亮出一把刀呢?那也没什么,可能是推销刀的.虽然媒体总报道抢劫什么的,但这是闹市,再说怎么可能就我中彩?波澜不惊还是生活基本常态.
那时候还是博客时代,还没有微博,更不知什么叫微信.那时候我新浪博客里经常出现一个访客,是黑龙江某大学的学生,他说喜欢我的作品,名叫“唐诗人”.我判断这是笔名,网络上,大家基本都用笔名或者化名,阿猫阿狗的.能喜欢我的作品,估计是“文青”,所以取个文艺的名字.不过这名字还是给我一点小惊奇:多么直接大气,可见这孩子道限不低.我讨厌故作高深、矫揉造作的名字,有的甚至是翻着《康熙字典》取的.人家认人认脸,某种程度上,我认人认名字.
1 "又迷路了!"父亲说. 父亲坐在床沿."这不是在家吗?"我说. "老是迷路……"父亲仍然说. 父亲六年前就担心迷路了.那时候他还能骑自行车,整天往外面跑.那时候母亲还在世,父母和大哥一起住.母亲去世后,大哥说他家开餐馆,没法在家给父亲做饭,父亲就到我这边来了.当初我鼻血滚滚的,还有点反衬兄嫂不孝的意思,长久下来就后悔了,我根本管不住父亲.好在他喜欢往外跑,这样中午这餐就不要为他准备了,他自己外面解决.他能跑,也说明身体还好.但不久他就做迷路的梦了.
申霞艳:很高兴能够坐在一起严肃地聊聊文学,对你的创作我比较熟悉,你的长篇都是我们花城出版社出的,有些中篇我还看过电子版.关于如何走上文学道路,你在其他地方已经谈得多了.我更愿意去了解你这些年的写作路径,从年谱上梳理,长篇从《抓痒》《大势》到《移民》有不变的内核,就是你对精神性的追求;也有变化,有一个作家不断成长、逐渐开阔的过程,这里面是否存在你自己内在的一个写作规划?
1<br> 那阵子我们排成长长的队,弯来弯去,我在队头,看不到队尾。只要主人打开前面的那扇门,我们就进入输精管。但主人好像把我们给忘了。我们心痒手痒,憋得难受。那天主人忽然下达了指令,简直不是在下达,只是一闪念。甚至都不是念头,只是一个情绪。前面的门豁地开了,我们冲杀出去。与其是冲锋,不如是突围。前面是无数的触须,张牙舞爪。它们在收缩,拧成一根粗粗的管子。管嘴粉红,引诱我吻它。我如愿落在那唇上,但很快就又脚底踏空,摔在一个池子里。那里堆着比我更前冲出去的战友,后面还不断有精子掉进来。我们又喊又叫,那粉红的嘴唇竟低了下来,伸到池子里,吮吸起我们来。我们争着被它吸,我和其他精子不再是战友,是竞争对手了。我很强壮,在主人身体里时我就最强壮。我最适合在他身体里存活,很多精子都被垃圾毒死了。主人住的地方周围都是垃圾场,我靠着野蛮劲,适应他吸进来的垃圾尘和吃进来的垃圾食物。外面轰隆隆响着,我知道这是又在倒垃圾。总是这时候,天一黑,渣土车就排着队来了,倒垃圾。垃圾堆满了,又运走。我曾听我主人骂:“又赚了一道钱!”但很快地,又有垃圾运进来了,没完没了。我主人曾经打电话投诉,人家让他等待解决,却一直没有解决。主人于是报警,警车咣咣来了,赶走渣土车,但警车一走,它们又来了。没办法,只能去适应,最后竟也能在轰隆隆声音里睡着了。现在他在轰隆隆声音中把我们射出去。我被吸进那粉红嘴里,进入了一个管道。我埋头往前冲,没留意后面主人已经退走了。
1 “你看,虫一样!”她把裤腰翻下来,露出肚子,给我母亲看. 她总是这样,也不顾我在场.也许她觉得我还是孩子,但我已经八岁了,知道上男厕所. 她是我的邻居,在郊区一所小学当老师.有时候我会想,她在学校也会这样把肚子翻出来吗?也许她不能不翻出肚子,这肚子是她受难的明证.她肚子上确实爬上了许多白色虫子一样的东西,很可怕,许多年后我才知道那叫妊娠纹. “就是褪不掉.”她摸着它们说,“八年了,颜色浅是浅了些,但变成白色了.白色更难看.” 她肚子上更抢眼的是那道刀疤.竖着,特别丑.当时我不知道那是剖腹产的疤.我母亲没有这道疤,她肚皮上只有皱纹.我探过那皱纹,我母亲说,那是我做的坏事. “你最初是装在这里的,把它撑得大大的,后来跑出来了.这肚皮就像气球吹大了,再放了气,不能恢复到原样了.”我母亲说.
1 “又迷路了!”父亲说. 父亲坐在床沿.“这不是在家吗?”我说. “老是迷路……”父亲仍然说. 父亲六年前就担心迷路了.那时候他还能骑自行车,整天往外面跑.那时候母亲还在世,父母和大哥一起住.母亲去世后,大哥说他家开餐馆,没法在家给父亲做饭,父亲就到我这边来了.当初我鼻血滚滚的,还有点反衬兄嫂不孝的意思,长久下来就后悔了,我根本管不住父亲.好在他喜欢往外跑,这样中午这餐就不要为他准备了,他自己在外面解决.他能跑,也说明身体还好.但不久他就做迷路的梦了.
一 “又迷路了!”父亲说. 父亲坐在床沿.“这不是在家吗?”我说. “老是迷路……”父亲仍然说. 父亲六年前就担心迷路了.那时候他还能骑自行车,整天往外面跑.那时候母亲还在世,父母和大哥一起住.母亲去世后,大哥说他家开餐馆,没法在家给父亲做饭,父亲就到我这边来了.当初我鼻血滚滚的,还有点反衬兄嫂不孝的意思,长久下来就后悔了,我根本管不住父亲.好在他喜欢往外跑,这样中午这餐就不要为他准备了,他自己外面解决.他能跑,也说明身体还好.但不久他就做迷路的梦了.
最初知道张莉,是在网络,2000年,那时候她叫“翩若”或“乐颜”。我不知道张莉是否愿意提起这个。几年前,一个已经登堂入室的作家对我说,某文章论述当年的网络文学,提及她,她很不客气地告诉那文章作者,以后别再提她是网络作家。我知道很多人忌讳网络作家这个说法,有被打入另册的嫌疑。十几年前,一些记者采访我,会问我是不是作协会员?是,则标为作家;不是,则是网络写手。现在网络写作者似乎也不屑于蹭“文学”这个“冷屁股”了。“热屁股”也不蹭了,据说每撮合他们跟评论家对话,都要闹得不欢而散。
我的母亲去世了。我将她的遗物锁进了一个小房间,那是母亲的坟墓。我想永远跟庸俗的母亲告别,和妻子过上不庸俗的生活。但是很快的,我绝望地发现,妻子越来越像母亲了,也庸俗了起来。这小说名叫《坟墓》,是我在1981年时写的。
乡下人老想当城里人,但这些年有点倒过来了,城里人老往乡下跑。摘果子的,捡土产的,他们说这是“绿色食品”,还有买鸡鸭的,还有到乡下建房子的。城里商店里卖的东西信不过,城里的水信不过,城里的空气信不过,城里人与人的关系信不过,他们像难民一样逃到乡下。据说户口要落在农村还很难。有专家还担心,城里人大量涌到乡村,会毁掉乡村的青山绿水。
一个叫E·L·詹姆斯的女人写了一本叫做《五十度灰》的小说,迅速成了全球畅销书.根据这小说改编的电影在“情人节”首映,别有意味.这是一部爱情小说,但却是在虐中施爱.也许因为作者是家庭妇女,身份局限,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女主人公终究“政治正确”地不接受“虐恋”.我倒欣赏60年前的《O的故事》的作者,也是女性,虽然隐藏了自己的真实姓名,用了一个“波利娜·雷阿热”的笔名,但她却让她的女主人公O最终爱上了施虐者斯蒂芬,离开他宁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