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的院系治理体系奠定了民国时期大学卓越发展的制度基础.基于民主合议的"教授共治"、基于学科本位的"权威控制"和基于集权原则的"科层介入",是民国时期大学院系治理的三种典型模式.三种类型的院系治理在组织架构、治理形式以及权力配置等治理要素方面具有迥异的特征和逻辑.传统文化与现代价值、组织结构与权力关系、行政领导与学者团体的张力形塑着院系治理的结构和过程.借鉴民国大学的经验,中国大学院系治理变革应该构建"底部沉重""学者治学"的治理结构,建立服务学术、协调学系的中间组织,重视院长、系主任的治理角色.
民国时期北京大学院系设置经历了"科-门""组-系""院-系"三个阶段,其治理模式经历了从"学长制"到以学系为基础的"教授共治",再到以效能为导向的"院长制"的转变过程.这两次转变分别在蔡元培和蒋梦麟时期完成.蔡元培从"学术自治"的理念出发,实行"教授共治",旨在强调教授团体的主导地位和学系自主运作.蒋梦麟实行"院长制"治理模式,遵循"效能导向"原则,通过院长职位与学系教授的共同治理,平衡大学决策的集中性与院系的自主性.比较来看,蔡元培与蒋梦麟都将保障学术自治、维护教授专业权力作为治理变革的价值诉求,只是蔡元培更强调学术共同体的集体作用,蒋梦麟倾向于强化管理效能,突出院长个人领导作用.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启动并实施了多轮重点大学建设,几乎未有中断,形成了初具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发展路径.回顾70年来我国重点大学建设的历程,在历史传承方面,重点大学建设始终传承着“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点带面”的理想追求和“择优支持”的原则立场;在创新发展方面,重点大学建设承担的使命不断拓展和攀升、力推的事项逐步前移和深化、遴选的方式日臻健全和完善.立足当下,展望未来,我国重点大学的建设仍需在完善重点大学建设体系、防控建设项目固化与异化风险、强化重点大学建设示范引领责任三个方面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