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职能一体化是司法体制改革检察环节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具体体现.检察职能一体化基于特定的时代背景、充分的实践需要以及自身的发展要求,赋予了检察一体化新的内涵.但也应当看到,我国检察机关在职能一体化的改革方面还有很大空间.检察机关应以系统观念为"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提供科学指引,统筹谋划从促进相关检察职能的一体发展、推动不同检察职能的有机融合、强化特殊检察职能的科学调配等方面探索检察职能一体化的实现路径.
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稳步向前,刑事执行检察理论研究也取得了长足进步.理论界和检察实务界凝聚研究合力,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聚焦刑事执行检察热点问题,产出一系列优秀研究成果.其中,有代表性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组织全国刑事执行检察条线骨干力量研究形成的2021年度刑事执行检察条线重点课题成果——《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重点问题研究》于2022年结集出版,以及《中国刑事法杂志》等刊物上关于刑事执行检察的专栏文章,形成了理论研究紧贴司法实践、实务工作促进理论研究的良好局面.
2022年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此为契机,会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全国妇联")联合发布10件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准确理解与适用,现就该批案例的相关情况进行解读,供参考借鉴.
文化遗产承载着民族灿烂文明与历史厚度,是维系中华文化认同与社会联结的纽带.加强文物①保护,有序推进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理据 (一)文物的公益性 文物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具有现代"公物"或"公共信托财产"的核心要素与主要特点,具备见证历史、增强民族文化认同等公共属性.②文物具有法定公共权益属性,其归属主体具有公共性、不特定性与持续性.如文物保护法第1条规定,加强文物保护以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第11条规定,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明确了文物的公共人文价值与精神利益属性.
当前,检察公益诉讼已成为我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方式,展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民性和创新性.浙江省检察机关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探索创新工作形式和内容的基础上,推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检察公益诉讼应当沿着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轨道前进,在法治现代化的总体布局中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完善回应型社会支持体系,并为检察公益诉讼现代化注入数字化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