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典可以根据其发展的范式从完备性到结构性再到体系性,分成三阶法典的概念.法典化的内涵包括法典编纂和法典化运动,并根据其法律渊源可以分为纵向和横向两种模式.法典化的模式还包括多部法典之间配合的模式.中华法系是法典化范式的试验场,在历史上数波法典化运动的浪潮中,创制了多种法典化的模式.《唐律》所引领的法典化运动体现了纵横的法典化模式,推动了包括越南在内的中华法系的诞生.明代的法典化运动创制出了"三阶法典"与"二阶法典"的组合模式,带给后世体系性法典和结构性法典共存的法典化模式的启发.清代的法典化运动发展出"律例法典"与"判例法典"配合的法典化模式,两种法典优势互补,达到致中和的效果.
在现代学术界,法国思想是一个独特的类别,总是以前瞻与深刻的方式面对世界的新变化,并提出系统的理论.近些年,现代性批判所具有的方法论意义逐渐消失,法国思想界希望从全新的视野分析这个世界的变化,既包括宏观视野,例如动物与人类中心主义、技术与现代人的处境等,也包括微观视野,例如异化与个体叙事、日常生活与历史本体论等.在创造理论的过程中,法国思想界表现出了多学科的思维,试图消除分科制度所导致的弊端,将现代人的存在状况作为分析前提,从而回应现代人所面临的新情况.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与深化,中国人类学面临着重要的机遇和挑战,即如何通过海外社会文化研究来促进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相互认知,推动区域社会共同体在知识界与大众观念中的成型.在区域社会的形成过程中,需要解决关于认知主体的根本问题——我是谁?你是谁?我们是谁?通过检验近现代中国知识界从"南洋"到"东盟"的区域社会话语的嬗变,以及中国—东南亚人类学界的隔阂与互视,我们将看到自我中心观如何限制了人类学的文化批评潜力.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推动区域社会的主体生成:一方面,需要从知识范畴扩展知域类型,通过跨国区域研究来丰富我们对于区域社会多主体之间的内在关联性的深入认知,产生超越地方主义的区域社会共同体意识;另一方面,还需要强调知识生产的多主体性,通过交互人类学中我看你、你看我、我看我们的视角转换,产生以反思性为基础的中国意识和区域社会共同体意识.
100多年来,西方文化人类学形成过众多的学派,提出过许多不同的理论.影响较大的有文化进化论(分为古典进化论和新进化论两种)、文化传播论、历史特殊论、社会决定论、功能理论、文化与人格理论(又称心理人类学理论)、结构理论、文化象征论和族群理论等.本文就西方文化人类学基本理论的要点和特征作一简明扼要的介绍和分析.
数字全球化是一个以科技为核心界定的概念,它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以数字为手段的全球化,二是以数字为本体的全球化,目前的数字全球化更多地表现为以数字为手段的全球化.数字全球化在助力全球化发展、变革和创新全球互联互通方式、重塑全球价值链,以及使全球治理向着精准治理和差序格局转变等方面,凸显出重要价值.但是,数字全球化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全球化中主体结构和分配结构的矛盾性,对全球治理也提出了大国竞争激化、数字安全问题凸显、规则差异性等新治理问题.总体来说,未来的数字全球化仍是在矛盾统一的进程中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