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店简《语丛》前三篇的资料主要来源于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的儒学文献,其他儒家竹书也很可能写于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大体上说来,郭店儒家竹书可以看作孔子和子思子的著作集.《尊德义》《六德》《成之闻之》《性自命出》四篇无论是在文本上还是在思想上都高度相关.前三篇很可能是孔子本人的著作,后一篇的作者或者是孔子本人,或者是其弟子.即使《性自命出》是孔子弟子的著作,从思想来源看,它主要反映的还是孔子思想.此前,学界或将郭店儒家竹书判定为"孔孟之间"的著作,或将其都推测为《子思子》的一部分,这两种流行意见都在较大程度上低估了郭店简的文献价值和思想价值.依此,孔子本人的思想和哲学应当据郭店简等资料得到重新解释和构造.
我国史前时期所崇拜的"祖神"形象,为头戴羽冠、半人半兽或半人半鸟之状.人们将其雕刻于各种玉制礼器上,赋予这些礼器以神圣地位;或直接用玉石雕刻成神像,置于冠顶,以此显示拥有者的权威性.这便是最初的"皇"之形象和观念.殷商时期继承了此前的传统观念,崇尚以羽翎为饰的羽冠,并将之用作祖先神之冠冕.戴有羽冠的玉雕神像,常常作为贵族们的冠徽或佩饰;当时贵妇间还流行模仿羽冠的笄冠.商代甲骨文、金文"皇"字,乃羽冠之象形,本义指用羽翎装饰的冠冕,引申为威仪壮美.卜辞中常用作人名或方国名,也借为"彷徨"之徨.铜器铭文见有用其本义者.商代有凤字,但尚无"凤凰"观念,凤、凰分属不同事物用字.但皇与凤密切关联,并对后世中国文化影响匪浅.
元祐更化在南宋时期被誉为治理的典范,然究其实际而言,几乎没有可以称道的政治成就.针对熙丰时期官员激励机制的强化导致了聚敛严重的问题,元祐更化以"宽仁"为理念,主张"百姓足,君孰与不足",反对苛政,在废除新法之时,大力整顿监司,在官僚体系内部采用了弱化官员激励的方式,放松对州县官员的监管与考核.但这种弱激励的方式很快就导致了政坛上偷堕之风的蔓延,造成了行政运作的制度性瘫痪,并最终影响到国计民生,造成了全面失败的结局.元祐政坛对偷堕之风的批判不绝于耳,甚至很多旧党大臣开始转而肯定熙丰时期的行政效率,但朝廷最终无法从体制上解决这一难题,宽仁之政的理念在现实中难以得到落实.元祐更化的失败使得新法的恢复顺理成章,北宋王朝的历史开启了新的一轮循环.
孔子后学普遍坚持一种"贵心"的态度,与心及其修养有关的话题,在早期儒家"为己之学"的范围内构成了一个核心的问题系列,对此加以系统性展示有助于我们了解儒家功夫论发展之全景.孔子对仁的追求,可由"爱人"与"自爱"的维度加以审视,并提供了一些具体的关心自己与他人的"内在"方式,如作为精神修炼技术的"内省"与"忠恕".孔子后学在此基础上发展出的最重要的功夫论话题,即有关于"诚"与"独"的思考.这些作为孔子后学精神修炼的关键,最终要求我们以真诚的方式保持内心的完整性,并以此作为获得德性、达成理想人格的前提.
留存至今的敦煌文书记载了大量反映民众分家析产(别籍异财),身份与财产继承关系的行为与实践,展示了民间法、"乡法"以及儒家、佛家相关规范与社会现实生活的结合程度与共存方式.从法律社会史的视角切入,以敦煌文书为中心观照中国传统社会的分家析产情况,将法典、传世文献与敦煌文书相互印证,可以进一步深入分析其反映的经济内容,探讨家庭成员的身份与家产析分之间的特定关系.通过对分家实践的考查,有益于解释敦煌社会变迁的状态,更好地观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间法与习惯法及其后隐含的法律文化与文化心态.随着家庭规模的增大,日渐减弱的凝聚力和权威感使得血缘亲情也有所淡化,最终血缘亲情难敌财产利害关系,离心力大于向心力,分家异财成为大多数家庭成员的必然选择,由此在析分后的小家庭中形成新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