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数字技术的推动下,数字金融获得了高速发展,与此同时也爆发了不少与数字技术有关的金融诈骗案.数字金融发展与金融诈骗的发生是什么关系呢?基于2014—2019 年裁判文书网的金融诈骗罪刑事判决书,采用文本挖掘法获取金融诈骗的数据,并与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匹配,实证检验了数字金融发展对金融诈骗发生的影响及其异质性.研究发现:数字金融发展对当地居民金融诈骗发生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从金融诈骗类型看,数字金融发展对高技术依赖型金融诈骗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当地居民城镇失业率越低,数字金融发展对居民金融诈骗发生的抑制作用越强烈,但数字金融发展对不同受教育程度地区的金融诈骗的影响并不存在显著差异.数字经济时代治理金融诈骗应继续推进数字金融发展,对不同类型的金融诈骗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着力降低居民失业率.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农村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也有了明显进展,这可能对其运营产生重要影响.为此,本文基于文本挖掘法测算了农商行数字化水平,并利用2015—2020年207家农商行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农商行数字化转型对其主动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发现:总体而言,农商行数字化转型有效提升了其主动风险承担意愿;具体而言,农商行数字化转型可通过提高运营效率增加其主动风险承担;对于资产规模更高和省联社干预更强的农商行来说,数字化转型对其主动风险承担有更强烈的正向影响;进一步地,农商行数字化转型会降低其被动风险承担,且数字化转型是通过提升农商行的主动风险承担来降低其被动风险承担的.上述结论对农商行稳妥地推进数字化转型及强化风险治理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仅靠社会保障体系难以有效应对养老、医疗等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商业保险因此成为有力的补充.基于2019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运用Probit模型从家庭层面实证分析了人口老龄化对居民家庭商业保险参与的影响.结果表明:人口老龄化显著降低了家庭商业保险参与;人口老龄化通过降低家庭可用资金和家庭健康水平来降低家庭商业保险参与;人口老龄化对家庭商业保险参与的抑制作用在低金融素养、农村地区、有少儿抚养和未经历重大负面事件的家庭中更加显著.上述结论对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推进商业保险市场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农村女性家庭地位日益提高,非农就业已成为一种重要的助推力量,并开始对家庭经济金融行为产生影响.为此,文章基于2013、2015、2017和2019四期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采用面板Probit模型和Tobit模型,实证检验农村女性非农就业对家庭金融投资偏好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1)农村女性非农就业显著提高了家庭风险金融资产投资的概率和比例;(2)家庭对经济金融信息的关注程度越高、家庭规模越大或拥有自有房时,农村女性参与非农就业对家庭风险金融资产投资的影响越大;(3)农村女性非农就业通过增加家庭收入水平、提升金融素养的方式影响家庭金融投资偏好.文章为更深入地理解农村女性非农就业效应提供了新证据,也为解释中国农村家庭金融投资偏好提供了新的视角.
近些年来,以蚂蚁金服等为代表的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市场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农村商业银行重要的竞争对手,进而可能影响其贷款行为,但学界对这种现象研究不多.为此,利用278家农村商业银行2014—2019年的财务数据与北京大学发布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匹配,实证检验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农村商业银行涉农贷款投放的影响及其异质性.研究发现:第一,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显著降低了农村商业银行涉农贷款的投放水平;第二,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对农村商业银行涉农贷款投放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但数字化程度的抑制作用不显著;第三,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盈利水平较低、流动性水平较低、"胡焕庸线"西侧区域以及市场化程度较低地区的农村商业银行涉农贷款投放的抑制作用更强.上述实证结论对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以及农村商业银行的创新发展均具有重要的启示.
论文从相对贫困县金融市场发展呈现的政府干预性、双重目标性、正规金融供给不足性、局部知识性等现实特征出发,基于博弈论的理论探讨相对贫困县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实践经验,阐述了相对贫困县建立以金融服务为核心、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为着力点的国有智慧金融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域内域外不同维度的资源整合赋能县域金融市场发展的新路径.
基于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和我国213家农信机构的非平衡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农信机构财务绩效的影响及其异质性,并进一步讨论了业务多元化和省联社干预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降低了农信机构的财务绩效.数字普惠金融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对农信机构财务绩效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东部地区农信机构的财务绩效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农信机构业务多元化水平越高,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降低农信机构财务绩效的作用越弱;省联社干预减缓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农信机构财务绩效的不利影响.这些发现对改善农信机构财务绩效、推进省联社改革、有序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农信机构是我国中小银行的主体,普遍规模较小实力较弱 一方面,农信机构是我国中小银行的主体.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截至2021年末,全国共有460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中,农信机构共有2196家(包括1596家农村商业银行、23家农村合作银行、577家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703家(包括1651家村镇银行、39家资金互助社、13家贷款公司).从数量上看,农信机构在银行业机构中的占比高达47.7%,可见农信机构在我国中小银行中是绝对的主体.
作为一种更能跨越地理空间的新兴金融服务模式,数字金融可能对教育不公平产生某种"矫正"作用,尤其是在金融供给严重不足的农村地区.为此,本文基于2011—2019年中国29个省份的省级面板数据,运用固定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数字金融对农村地区普通高中入学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数字金融显著提升了农村地区普通高中入学率;数字金融对农村普通高中入学率的提升作用在南方地区、男性学生样本中更加显著;数字金融通过增加农村居民收入进而提升农村地区普通高中入学率.上述实证结果表明,中国应继续大力促进农村数字金融发展,积极引导数字金融发挥提升农村地区普通高中入学率的正向作用,并关注数字金融在北方地区和女性学生作用的异质性,以促进教育的公平发展.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金融科技公司以及各类商业银行纷纷发展数字金融业务并不断渗透到农村市场,对农村商业银行的运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为此,基于北京大学发布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和165家农村商业银行2014-2018年的非平衡面板数据,本文实证检验了数字金融发展对农村商业银行运营效率的影响及机制.研究发现:总体上,数字金融的发展有助于农村商业银行运营效率的提升;具体地,数字金融有助于农村商业银行提升电子化水平,进而促进其运营效率的提高;数字金融的发展也使农村商业银行承担的风险增加,进而抑制其运营效率的提高.上述结论对农村商业银行加快数字化转型、强化风险治理和提升运营效率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和"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明确了数字乡村建设和数字普惠金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为此,论文基于数字普惠金融与数字乡村融合发展的视角,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与数字乡村建设的内在联系,总结了数字普惠金融与数字乡村融合发展的实践经验,指出了融合发展面临的现实约束,最后提出了促进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
基于东方财富网股吧中单只股票的股评信息采用文本挖掘法建立个股投资者情绪指数,探讨个股投资者情绪与股票收益率的关系,并进一步探讨市值大小不同、行业不同以及市态不同的情况下个股投资者情绪与股票收益率关系的异质性.实证结果表明:个股投资者情绪对股票收益率存在着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影响周期较短,股票收益率也会引起个股投资者情绪正向变动但具有一定的时滞;公司流通市值越大,个股投资者情绪和股票收益率的相互影响程度越小;个股投资者情绪与不同行业股票收益率变动的关系存在异质性,行业内竞争程度越高,个股投资者情绪与股票收益率变动的相互影响程度越小;相比牛市来说,熊市中个股投资者情绪与股票收益率的相互影响更显著.
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显然,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推动力量,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被寄予厚望.因此,研究我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的风险及其治理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 虽然我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由于管理体制、经营理念、人员素养、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不足,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仍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2016~2018年,我国连续三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均强调要"推进省联社改革",但长期以来学界对省联社模式仍存在诸多争议,由此也导致具体的改革方案迟迟未能出台.在新一轮改革即将开启之际,有必要重新审视省联社的作用与影响,但相关的实证研究几乎处于空白状态.为此,论文对我国24家省联社官网发布的新闻采用LDA主题模型进行文本分析,以指数的形式定量刻画省联社对辖内农信机构涉农贷款、金融扶贫、小微贷款等七类业务的关注度,并对各类业务关注指数的合理性进行检验和论证,同时基于各类业务关注指数的变化趋势分析其特征,以揭示省联社对农信机构业务发展的影响,进而为后续改革提供必要的政策启示.
近年来,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和数字乡村计划的实施,尤其是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金融科技与传统农村金融的融合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呈现出全新的"数字"面貌,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则进一步明确提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为金融科技应用于传统农业供应链金融实现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和政策支持.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事实上,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已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以网上银行等为代表的新兴数字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快速发展引人关注,并与农信机构在客户、资金等方面展开了竞争,影响农信机构的绩效.为此,文章基于213家农信机构2014-2018年的非平衡面板数据,运用GM M方法实证检验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农信机构社会绩效的影响及其异质性,并进一步识别了省联社干预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1)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降低了农信机构的社会绩效;(2)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和数字化程度对农信机构社会绩效有显著的负向影响;(3)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东部地区农信机构的社会绩效有更加显著的负向影响;(4)省联社干预减缓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农信机构社会绩效的不利影响.上述实证结论对农信机构改善社会绩效、加快省联社改革以及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以及数字普惠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学界对人口老龄化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关系却鲜有关注.为此,本文基于我国2011—2018年省级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人口老龄化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试图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一个人口年龄结构角度的解释.研究发现:人口老龄化显著抑制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同时,在人口老龄化水平高的地区、中西部地区和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地区这种抑制作用更强;机制检验表明,人口老龄化通过抑制互联网普及、增强风险厌恶来抑制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发布的国民金融素养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国民金融素养整体有待提高.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已成为居民获取各类信息的重要途径.然而,相关文献却鲜有关注互联网使用对居民金融素养的影响.为此,利用CFPS2014调查数据,基于中介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互联网使用对居民金融素养的影响及其机制.结果表明:(1)互联网使用显著提高了居民金融素养,且对高级金融素养的提升作用更大,部分结论在CFPS2018调查样本中依然成立;(2)互联网使用对初中、高中及大专学历群体的金融素养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对所有收入群体的金融素养也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但这种影响在不同学历群体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在不同收入群体之间则不存在显著差异;(3)互联网使用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社会互动两条途径影响居民的金融素养.上述结论表明,应通过大力提高居民互联网的使用率、积极开展金融知识专项教育培训、着力拓展线上和线下社会互动渠道等方式,推动居民金融素养的有效提升.
基于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和中山大学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数据库,本文使用Probit模型实证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农村劳动力自我雇佣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及其各个维度对农村劳动力自我雇佣均有显著的正向作用;相比成为雇主,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劳动力成为个体经营者有更显著的正向作用;数字普惠金融对不发达地区、教育程度较低、35岁以上农村劳动力的自我雇佣活动有更强的促进作用;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通过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农村劳动力的自我雇佣水平.
微型金融已被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看作是减缓贫困、促进发展的一种重要创新,因此,改善微型金融机构的社会绩效(即服务贫困的目标人群的能力)至关重要.为此,利用2009—2015年全球1969家微型金融机构的非平衡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资本结构对微型金融机构社会绩效的影响及其异质性.研究发现:一方面,资本结构的代理变量资产负债率的提高有利于微型金融机构扩大其覆盖广度(服务更多的目标人群),从而促进其社会绩效的改善;另一方面,不同的所有权形式和融资方式下,资产负债率对微型金融机构社会绩效的影响存在异质性.上述结论对我国各类微型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脱贫攻坚战略、提升社会绩效、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