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电信诈骗具有远程非接触化、手段智能化、组织职业化、犯罪跨境化等诸多特点,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极大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本文基于网络电信诈骗案件侦查介入滞后、资金挽损率低的现实困境,提出构建人卡分类积分预警模型的构想,根据积分阈值建构红、橙、黄、绿四色预警体系,进而提出基于四色预警模型进行相应提前干预措施,以期为网络电信诈骗防范治理提供借鉴.
警察体能是执法过程应用技战术的基础,也是气质、形象、精神品质等软实力的体现,更是影响警察身体健康和生命质量的关键.在大数据背景下,"没有数据就没有训练"已经成为高水平训练的准则,本文厘清了数字化体能训练的本质,在梳理国外体能和数字化训练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分析我国警察体能训练的现状及不足,探索数字化的"体能+技战术"一体化训练路径,可以提升警察体能训练的科学性、训练效果,对我国警察体能训练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科林斯的互动仪式链理论为分析框架,结合典型案例与访谈资料探讨"法理情"在纠纷处警中的辩证逻辑关系,提出"以清气消怒气"、"以正气驱邪气"、"以旧情唤新情"、"以温情暖悲情"、"以慧心抓核心"、"以诚心赢民心"六种实用性"情感治理"策略,最后总结"情感治理"策略的行动路径,以期妥善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大数据时代,现代科技融入公安工作,打造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的"智慧情指"新模式,是新时期科技兴警的必由之路,是实现指挥人员应急处置、科学决策和高效指挥的关键支撑.长春市公安局情指中心以打造"智慧情指"建设为主要目标,进行了大量探索并积累了有益经验.本文主要以现代警务中智能化指挥调度建设为背景,基于2021年至今长春市公安局情指中心成功处置接报的1574起自杀类警情并挽救轻生人员为研究样本,分析大数据时代支撑"智慧情指"建设的战略资源,探讨该系统建设中呈现的风险和不足,即智慧化情报指挥体系尚未建立完善、智能化情指专业平台效能有待提升、智享化联合作战壁垒尚未彻底破除、专业化复合型人才队伍不健全等问题,探索解决大数据时代数字赋能"智慧情指"发展的优化路径.
随着自媒体的兴起,民众拍摄民警执法早已成为普遍现象,人人都是自媒体.民警在镜头下执法时,对拍摄行为的不同认知偏差会外化为不同的行为态度,可归纳为抵触型、放任型和畏惧型三种类型.镜头下执法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但也为意图抹黑公安机关的不法者提供了可乘之机.民警个人和公安机关通过正视认知偏差、增强舆情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以及完善内部回应机制等对策,可促使民警敢于上镜、乐于上镜、善于上镜.
身份盗窃一般是指未经授权冒充他人实施犯罪的行为,在人工智能时代演化成利用深度伪造技术非法使用他人生物识别信息,从而冒充他人的新形态.现有刑法应对身份盗窃犯罪存在缺憾,既有的相关罪名无法对其进行周延有效的打击,有必要通过完善个人信息刑法保护体系对其进行根源性的规制,即明确生物识别信息的刑法定位和司法适用标准,将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犯罪化,个人信息的身份构建属性应纳入规范保护目的中考察.
公安院校作为为党和人民培养公安后备人才的主阵地,在辅助公安勤务过程中融入课程思政教学,挖掘实际工作中的课程思政教学因素,对提高学员思想政治素质具有重要作用,能够联通思政教育"三大课堂",创新思政育人形式,构成"大思政课"格局,融合思政教育与公安职业特点,提升思政教育吸引力,解决思政工作效率效果效能不足的问题.辅助公安勤务与课程思政两者可以开展有效的育人互动,辅助公安勤务工作为课程思政提供实践素材,课程思政为辅助公安勤务工作提供价值引导.但课程思政在公安院校学员辅助勤务实施中也面临实际困难,如思政教育因素的系统性条理性不足、指导教师队伍亟待加强、辅助勤务期间面临思想冲击、课程思政目标不明导致考评困难等.为此,公安院校辅助公安勤务开展课程思政育人,就要全过程挖掘思政因素、全动员强化队伍建设、全方位改进育人方式、全链条建立考评体系,从而探寻出公安院校学员辅助勤务期间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路径.
随着新兴毒品的不断增多,毒品及其引发的一系列犯罪行为成为公共安全领域及大众关注的焦点.受毒品供应大幅降低等影响,滥用毒品且多样叠加的现象明显.随着滥用毒品品种多样叠加的吸毒人员涉案率的不断提高,对涉毒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成为困扰司法实践的重要问题.实践中对毒品致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存在评价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评价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以及评价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三种观点.近年来,司法机关从严认定的倾向性明显,将涉毒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案件占绝大多数.中外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原因自由行为是毒品致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认定的理论基础,不过在原因自由行为的适用范围及可罚性根据的问题上存在争议.但是,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在我国刑法理论和刑法规定中不存在例外.所以对毒品致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应建立在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的基础上,进而形成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路径.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榄核派出所紧紧围绕新时代公安改革的职责使命,深入贯彻落实"派出所主防"工作理念,以"两队一室"警务机制改革为契机,整合资源,提升警务运行质态,构建立体化应急处突体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公安工作因为性质的特殊性,一直以来都是媒体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舆情关注的焦点.新媒体因其实时性与交互性区别于传统媒体,使得人们获取、发布信息的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也同时在涉警舆情传播与治理方面给公安工作带来诸多挑战.涉警舆情的突发性、多元性、偏差性极易导致警民关系的恶化及公安机关公信力的降低.本文通过对涉警负面舆情特征、新媒体发展及其对涉警舆情治理的影响进行分析,从公安机关、新媒体、警媒合作以及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等角度出发,提出通过新媒体参与治理并形成治理共同体的方式来给出涉警舆情的治理路径.
"机器不能被骗"不能否定成立诈骗罪的可能性.机器可以通过使用者预设的程序来实现对财物的支配,在特定条件下根据外界的信息代为交付财物.行为人利用运行正常的机器预"漏洞"时,可以肯定其行为符合机器预设条件,成立诈骗罪;行为人利用运行异常的机器"故障"以及其他破坏或逃避预设程序的行为取财时,构成盗窃罪.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多部委于2016年10月11日联合发布并实施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了对庭审中心化诉讼改革这一概念,顺应我国全面实行依法治国的制度.同一时刻,许多冤假错案被重新得到提及.引发冤假错案的很大程度因素是因为在案件审判过程中专门的技术问题出现专业上的纰漏,而专业性问题最直接的反映就是案件中的科学证据,想要避免错误的发生,就要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对科学证据在法庭上进行质证,从而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警察院校体育课程是专业必修课程,以培育新时代思想过硬,警务技能过硬,具有健康体魄的新时代预备警察为目标.将"国家安全"融入警察体育课程教学中,纳入课程思政教学体系,是新时代课程思政协同育人的需求.从顶层引领,部门协同,课程设计,教学模式,教学评价,教师培育等方面探析"国家安全"融入警察体育课程思政教学路径.
基于职业能力培养的综合实训课程是公安院校培育学生运用专业综合知识能力及职业道德素养的重要途径,是公安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在于实现公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彰显公安职业教育特色、促进校企合作深度融合具有积极价值与意义.构建科学、成熟的专业综合实训课程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治安管理专业综合实训普遍存在对课程重视程度不够、课程内容结构存在缺陷、行业实战单位参与度低和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故要重新审视综合实训课程开发的价值、完善课程内容结构、全方位深化校局合作和创新教师教学团队,才能发挥专业综合实训课程的价值,为公安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预防警务奠定坚实基础.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派出所江夏社区落实"枫桥经验"的理念,创新实践"一站五联工作法"."一站"是社区警务站,"五联"即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大量涌现,城市人口、功能和规模不断扩大,城市运行系统日益复杂,风险类型、隐患要素、人员结构和防范手段发生深刻变化,城市安全风险不断增大.与此同时,以公安机关为主的被动型末端治理模式难以满足现代城市的安全治理需求,安全治理水平与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不适应、不协调问题日益突出.本课题通过分析公安大数据建设应用情况,围绕城市本质安全概念和内涵,从公安大数据视域下研究城市安全治理的新变化,提出构建以基础设施为依托,以全息感知为方向,以能力中枢为核心,以素质培养为重点,以可防可控为目的的城市本质安全治理"新模式",以期为转变传统的城市安全治理模式、思路及路径提供参考.
在公务用枪配备使用管理日趋严格的趋势下,电击控制器、催泪器将构成制服性警械的主力装备.当前使用电击控制器的潜在风险已初步显现,主要有认知风险、法律风险和行动风险等三方面的突出风险.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定、完善相关使用管理规定,有针对性地对各种风险点予以规制.其次,应当根据勤务改革和勤务运行机制的实际情况,重构武力使用训练课程体系,合理定位电击控制器使用训练课程,改进训练内容、训练方式方法,保障民警依法合理使用电击控制器,有效控制风险.
学校安全关切每一个家庭,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街派出所在开展社区警务工作中,较早开展了校园安全教育工作,并开始了以少年警队为载体的系列运作,收到了良好的的社会效益.工作中提炼出安全视角无缝覆盖、"同感引导"事半功倍、源头治理解决苗头、搭建平台正面培养四点经验.这四点经验的运作,得到同行认可并逐步在其他街区推广.
随着近年涉公安执法类行政诉讼案件量的激增,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作用日益显现.而强制传唤作为适用频率较高的行政强制措施之一,与询问查证既有紧密联系又有本质区别.本文尝试从现有规范出发,以广东Z市一起聚众闹事治安拘留案为切入点,探讨强制传唤后询问查证时间不能折抵行政拘留期限的法理依据,为公安机关提供理论支撑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基层民警适用强制传唤和询问查证的边界,避免因强制措施的滥用给公安机关带来不必要的诉累.
大数据的汇聚、分析、研判、应用为打击犯罪、动态管理、预警防控、服务保障等公安核心战斗力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发展经济引擎和优越的溯源技术条件.大数据警务革命是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培育核心战斗力的新增长点.警务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准确预警风险、准确打击犯罪、保障群众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贯彻中国科技兴警战略,实施公安大数据新基建项目工程,探索大数据新型警务人才培养,实现大数据赋能公安工作核心战斗力.依托大数据技术的演进,实现基层警务工作模式的转变,培育全新的警种,产生全新的战斗力,全面提升公安社会服务保障能力.